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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审计局建议加强县级国有资本资产管理
来源:稷山县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3-01-30 11:29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资产管理与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稷山县审计局在审计中重点关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情况,发现存在未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国有资本资产管理不善;部分项目形成的资产未明确责任主体,资产权属不明、管理不到位;国有企业未纳入编制范围,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上缴比例不明确,导致个别单位国有资本收益未上缴财政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稷山县审计局从实际出发,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对已完工建设项目,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和竣工财务决算,对已交付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项目,及时按照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资产价值。

  二、及时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加强各部门协调工作,对有账簿记录但权证手续不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积极向本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确认资产权属申请,办理权属登记;查清土地、房屋底数,核实资产利用情况,对闲置的土地、房屋及时调剂使用,统筹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

  三、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及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财政部门要及时摸清国有企业底数,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确保全部国有企业纳入预算管理;要加强国有企业收益管理,对国有企业分类划档,制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及时收缴国有资本收益。(李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