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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2-00169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政办函 发文字号 :运政办函〔2022〕36号
主题分类 :交通 主 题  词 :交通
成文日期 :2022年11月16日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 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 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发表时间:2022-11-18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建立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运交请〔2022〕6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

  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晋政办函〔2022〕88号)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晋交城客发〔2022〕98号)等精神,促进交通运输新业态持续稳定安全健康发展,结合运城市实际,建立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交通运输新业态的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拟订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执行标准,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新业态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协调解决交通运输新业态有关问题,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舆论引导和形势研判,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安全健康发展。

  二、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交通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市通联办、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局为牵头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交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出具信函,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调整。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市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需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时,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二)市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研究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市联席会议,认真落实市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增强监管合力;督促指导下级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研究交通运输新业态在国际国内发展动态,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措施;要及时调度掌握情况,做好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高度重视行业稳定,组织成员单位做好各阶段稳评工作,保障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建立本级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附表: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表

  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

  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薛玉马 市交通局局长

  副召集人:王小成 市交通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成    员:贾玉明 市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廉国锋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秀琴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吕军杰 市发展改革委铁路服务中心主任

  李会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姬凌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滕  晓 市司法局副局长

  原  波 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

  钱如江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非公企业党委副书记

  樊旭红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薛钢善 市信访局副局长

  秦全发 市总工会一级调研员

  张向丰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  杰 市通联办主任

  李共民 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运城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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