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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申报指南
发表时间:2022-06-15 18: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方位推进运城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青年科研人才培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现就2022年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分为青年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两大类。

  (一)青年项目

  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鼓励青年科研工作者自由创造,探索获得更多原创性、基础性研究成果。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2年。

  (二)面上项目

  以获得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凝聚优势力量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为提升我市基础研究水平积蓄力量。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实施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领域

  本次申报不预设指南,申请人在自然科学领域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研究。支持领域主要包括:数理、地球、化学、能源、材料、先进制造、信息、生物、农业、资源环境、节能环保、人口与健康等科学领域。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2.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3.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并符合本指南所列相关要求。项目申请人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4.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运城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省级、市级创新载体依托单位。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般为项目申请书所列项目成员)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项目组主要人员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在项目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项目申报期间合作协议书无须提交,留项目申请单位存档备查。

  6.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7.项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切实担负起法人主体责任。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可会同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请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8.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的,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9.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二)限项规定

  1.通用限项规定

  ①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②项目申请人在市级基础研究计划内有在研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本计划项目;有其他在研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在研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③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④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除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优化或完成指标有显著提升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同时申报不同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⑤项目申请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或参与本年度计划项目。

  2.专项限制要求

  ①青年项目: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须通过其所在职的依托单位申报资助项目。

  ②面上项目: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承担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须通过其所在职的依托单位申报资助项目。

  四、申报过程相关事项说明

  1.项目申报全过程依据《运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运市科发〔2021〕9号)。

  2.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项目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需在项目申请书中“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完成国家、省、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情况”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次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3.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的资助强度为最高资助限额,具体依据专家评分结果划定资助标准,以立项文件中的金额为准。

  4.按照国家有关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的相关文件规定,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将关注对女性科研人员的成长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

  五、申报材料

  1.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

  2.申报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学历、成果鉴定及获奖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5.项目自筹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6.若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6.项目负责人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网络申报成功后,申报单位将生成的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一式五份)报送至项目申报组织单位,由组织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运城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运城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樊文菊

  联系电话:0359-8711213

  2.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李安平

  联系电话:0359-8711226

  附件:运城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