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医保局专栏>工作动态
转作风 促改革 保待遇 优服务
发布时间:2022-04-08 10:23

  ——市医保局交出一季度作风整顿“成效清单”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以党员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为抓手,围绕“幸福运城”“健康运城”建设目标,立足部门职责狠干实干,让医保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交出第一季度作风大整顿医保“成效清单”。

  一、顾大局,疫情防控不松懈。落实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2022年以来支付新冠患者救治资金20.89万元,建立动态预拨救治医院资金机制。全力保障疫苗免费接种,累计支付全市疫苗采购费4.45亿元,下拨医疗机构接种费5967万元。落地鲁晋联盟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集采中选结果,试剂价格最低单价7.9元/人份,平均降幅74.7%,抗原检测试剂在各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服务费用5元/人次,检测总费用不超过15元/人次。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完成核酸检测3.3万人次。

  二、重保障,落实待遇不含糊。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从今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执行参保分类资助、基本医保普惠、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均100%,健全重点监测机制,坚决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启用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全市可提供谈判药品销售的药店共34家。从4月1日起,统一全市职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及支付标准,取消职工慢性病用药小目录,职工慢性病从19种增加至45种,报销比例从76.5%(72%)提升至80%,同步将城乡居民24种慢性病的报销限额提升30%。调整优化分级诊疗医保差别化支付政策,从2022年4月1日起取消县域间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下降政策,县域外未按规定转诊报销比例下降幅度由原来的市域内15%、市域外20%,调整为市域内10%、市域外15%,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促改革,创新机制不怠慢。落实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动DRG实际付费,目前已完成全市300余家医疗机构近三年的病案首页收据、医疗费用结算数据的提取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市所有二甲以上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现DRG实际付费。调整降低省定163种按病种付费病种价格,平均降幅4%,最高降幅46%,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医用材料医保报销标准,取消医用材料备案和新增材料申报制度。加快药品耗材集采制度改革,今年以来,落实国家、省际联盟及市域联盟药品耗材集采8批次。加快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专柜销售活动,目前已开通可销售集采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34家、销售集采药品81种,并在市医保局官网对这81种集采药品的销售价格目录进行了公示。深入市中心医院、市妇幼院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生育类低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调研,适时将生育类低值医用耗材纳入我市今年牵头开展的四市联盟低值医药耗材集采范围,以降低育龄产妇生育医疗费用支出。积极支持我市中医药创新发展,对中医医院总额预算指标予以倾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治疗纳入医保支付试点。

  四、严监管,打击骗保不手软。持续高压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启动“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医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整治排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经办机构专项检查,对全市28家违规销售“一退两抗”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协议并公开曝光。今年截止3月底,全市共检查“两定”机构909家,对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处理: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1家、拒付/追回资金144家、约谈101家、限期整改27家,共追回医保资金478.77万元。

  五、惠民生,医保服务不停歇。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异地使用备案,参保单位欠费或个人暂停缴费状态下职工个人账户基金均能正常使用。加强县乡村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和经办大厅医保窗口“两个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服务,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政策落实“零折扣”、业务办理“零差错”,提升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