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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猗县城区集中供热提标扩容建设项目 核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2-03-25 11:01

  临猗县俱热有限公司:

  你单位供热字〔2022〕3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加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提高供热能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根据城市金诺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临猗县城区集中供提标扩容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咨询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同意建

  临县城区集中供热提标扩容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03-140800-89-02-831475)

  项目单位为临猗县供热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项目所建热源厂位于临猗县南环路以北,209国道以东,供热区域为临猗县城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在现状热源厂北侧新增1台196MW(1x280th+1x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主热源)、配套建设相关辅机及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建设锅炉主厂房1座及相关配套辅助、附属用房;新建热力站1座,并安装相应的配套设备;新增一次管网20.4公里(双程)。

  四、建设工期:10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067.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六、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局核准的《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临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猗县城区集中供热提标扩容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情况说明》

  九、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经

  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进度、竣工等建设基本信息。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接文后,请项目单位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