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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医保的民生“答卷”
发表时间:2022-02-07 09:45

  全市260家医药机构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实现13个县(市、区)全覆盖,网点数全省第一;正式实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工作;圆满完成“公立医疗机构购药费用下降10%以上”的目标任务,大幅减轻人民群众购药负担;截至12月30日,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63.06%,居全省第二;开展乡村医保服务下沉试点,实现群众医保“家门口”办;向接种医疗机构拨付3005.31万元,确保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全年1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全部完成……

  2021年,市医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医保改革,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聚焦群众期盼,推动医保服务更加高效便民,为全市群众交上一份医保的民生“答卷”。

  就医购药“少跑腿”

  “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方便得很,以后不用在运城、渭南两地来回跑腿报销啦!”近日,陕西省渭南市67岁的退休职工张先生告诉记者,退休后,他回到老家运城定居。他生病时常需要买药,以前,普通门诊费用不能跨省直接结算,每次都得回渭南报销,手续繁琐。“长期住在运城,我就办理了异地备案,住院报销这部分是解决了,但是每月买药,还得自己垫钱回参保地报销。”张先生说。

  今年3月,张先生得知我市开通了4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他兴奋不已,便立即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门诊医药费,省去了不少麻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医保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市医疗保障局以极高的政治站位,把早日高标准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年底前完成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总目标,全力以赴予以推进。

  今年2月1日,我市正式启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分别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首批开通运城市中心医院、运城同德医院、河津市人民医院、山西铝厂职工医院4家定点医疗机构。在系统实测的基础上,我市第二批开通运城市第一医院、运城市中医医院、盐湖区人民医院、永济市人民医院等45家定点医疗机构,到8月底,已全部按要求上传至国家平台,完成结算测试工作。

  目前,我市共有260家医药机构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3个县(市、区)全覆盖,网点数全省第一,已有13个省份人员在我市结算,提前完成国家目标任务。目前,作为参保地,我市参保人员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9个地区门诊购药4328人次,个人账户基金支付105.3万元。作为就医地,有北京、天津、河北等17个省地区参保人员在我市门诊购药211人次,个人账户基金支付5.44万元。

  此外,今年6月15日,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工作,省去了参保人员垫付费用和递交资料的麻烦。目前,此项工作在全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面开展,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医保业务“更便民”

  “想不到现在医保参保这么方便了,在镇里的便民服务中心就能办,不用再往县城跑啦,还有参保信息变更、异地备案也都能在中心办了,医保局又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实事啊!”不久前,在镇里为孩子办完医保的芮城县参保居民王先生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本着增进民生福祉、方便参保群众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启动县乡村医保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经办服务下沉,在盐湖、芮城、河津、稷山4个试点县(市、区)初步建立起以县(市、区)为中心、以乡(镇、街道)为枢纽、以村为哨所的一体化、全覆盖医保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将医保服务延伸至群众身边“最后一公里”。而在过去,由于医保经办服务主要集中在市县两级的医保大厅窗口,城乡居民办理医保业务均需前往县城,费时费力,还不方便。

  据悉,医保业务办理权限下放后,各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能够向群众提供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及变更、关系转移、异地就医备案、个别报销初审等业务办理服务;每个行政村至少设一个医保服务点,主要依托村卫生室设置,能够向群众提供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异地备案等指导服务,实现群众办医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医保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构建精准、高效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是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市医保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梳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围绕有利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流程、提高效能的目标,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规范和简化,实现医保业务“一窗通办”。同时,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围绕群众反映办事手续繁琐、办事时间长等难点、堵点问题,于今年4月对窗口人员配置了统一的业务权限,并进行了轮换岗位、业务培训,实现了所有窗口均能办理医保业务,大大缩短了群众排队等待的时间,受到参保群众的普遍好评。

  药品集采“少花钱”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责任分工任务,大力推动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购药费用下降10%以上”的目标任务,通过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参与京津冀药品联采联购、价格联动等措施,督促全市医疗机构通过山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线上采购,圆满完成了在原有基础上再降低10%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一方面,我市全面落实国家、省、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完成约定采购任务的同时,继续采购中选产品。据统计,今年,我市先后落实国家、省及省际联盟、市及市域联盟集采28批次,共283种药品、6种高值耗材、27种低值耗材,累计节约费用约3亿元。另一方面,我市牵头开展了低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9月份,我市牵头组织山西南部四市联盟第四轮低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议价谈判会议,中选品种12个、41个规格,平均降幅59.3%,单品种最高降幅96.43%,预计可为四地市节约采购资金3360万元。

  同时,进一步扩大集采平台应用范围,扩大集采药品品种,学习借鉴三明经验,加强三明联盟运城平台建设和管理,累计采购金额291.22万元,节约资金791.13万元,节约幅度为73.1%。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买药,今年,我市将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纳入年终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提升激活率,让参保人员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国、全渠道办理医保业务。截至12月30日,我市激活人数2907668人,激活率63.06%,居全省第二;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均可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支付。

  一串串数字和成绩托起了全市群众实实在在的医保“获得感”,这背后是全市各级医保部门为民办实事的庄严承诺,是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的主动作为。医保工作在增加群众“获得感”的同时,也真正减轻了群众的负担,解决了群众的烦恼,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