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4家单位2名个人获普法工作全国表彰
发表时间:2022-01-21 15:27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出台《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司发通〔2021〕90号,对“七五”普法时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我市4个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上榜。
喜报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山西省运城市司法局
山西省芮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省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杨彦康 山西省运城市垣曲县委书记
史宏斌 山西省运城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科长
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万荣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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