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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10所市直民办学校移交盐湖区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21 11:17

盐湖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经2022年1月18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运城市新教育实验学校、运城南风学校、运城市东康一中、运城市运康中学、运城格致中学、运城市新康学校、运城市理想学校、运城市东康中学、运城市新东康中学、运城蓝海学校等10所学校移交盐湖区人民政府管理。

  请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结合国家、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要求,扛起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强化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将盐湖区中心城区打造成区域性教育中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10所市直民办学校移交盐湖区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