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按体裁分类>运政办函
索 引  号 :012870556/2022-00011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政办函 发文字号 :运政办函〔2022〕1号
主题分类 :科技、文化、教育 主 题  词 :科技、文化、教育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10所市直民办学校移交盐湖区管理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10所市直民办学校移交盐湖区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21

盐湖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经2022年1月18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运城市新教育实验学校、运城南风学校、运城市东康一中、运城市运康中学、运城格致中学、运城市新康学校、运城市理想学校、运城市东康中学、运城市新东康中学、运城蓝海学校等10所学校移交盐湖区人民政府管理。

  请你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结合国家、省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要求,扛起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筹做好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布局规划和建设,强化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将盐湖区中心城区打造成区域性教育中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10所市直民办学校移交盐湖区管理的通知.pdf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