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金融办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 发展力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1-12-28 09:38

  近日,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运城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更好的贯彻落实、理解执行,现将相关内容解读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

  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力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在促进增长、保障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期,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用工难用工贵、应收账款回款慢、物流成本高以及新冠肺炎疫情散发、部分地区停电限电等影响,中小企业成本压力加大、经营困难加剧。《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相关政策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出台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就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十条措施。第一条加大纾困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发挥好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作用。第二条灵活精准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作用。法人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2022年-2023年6月),用好5亿元防汛救灾专项再贷款额度。市县财政为使用再贷款的法人银行给予适当的利息补贴。第三条深化推进融资方式创新。支持金融机构深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深化抵质押方式创新。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小微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市场融资工具融资。鼓励保险公司扩大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等融资增信业务。第四条扩大普惠金融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创业担保贷款”产品。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小店、商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稳定扩大就业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第五条积极推动银担合作。持续完善银行、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建立“2+1”(人民银行再贷款+政府性担保+地方法人银行)融资机制。第六条发挥各类基金支持作用。统筹用好100亿元的运城转型发展基金和100亿元的运城文旅发展基金“双百亿”基金,积极设立运城农业发展基金。第七条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认真落实《运城市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挂牌行动方案》和上市倍增计划。落实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第八条加快融资配套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公开机制,大力推进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推广“信易贷”模式。第九条强化精准服务对接。开展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银企要多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融资对接活动。鼓励辖内银行机构为“专精特新”企业推出专项信贷产品。第十条加强考核激励。认真落实《运城市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