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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按体裁分类>运政办函
索 引  号 :012870556/2021-00260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政办函 发文字号 :运政办函〔2021〕34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主 题  词 :劳动、人事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02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一批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一批议事协调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9-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推动工作,结合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一批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包括指挥部、委员会、领导小组等)。现将议事协调机构名单通知如下,其组成人员和办公室设置见附件。

  1.运城市建设山西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

  2.运城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运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4.运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

  5.运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6.运城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

  7.运城市重点项目总指挥部

  8.运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

  9.运城市官道河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10.运城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

  11.运城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12.运城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领导小组

  13.运城市盐湖区半坡调蓄库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14.运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15.运城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16.运城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17.运城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8.运城市中心城区棚改遗留问题化解推进领导小组

  附件: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

  1.运城市建设山西智创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协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协管科技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招商投资中心、盐湖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2.运城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应急局、市能源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山西交控集团运城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山西交控集团运城北高速公路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

  3.运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市气象局、市通联办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4.运城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市税务局、市气象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国网运城供电公司、太原铁路局侯马段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

  5.运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委编办、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能源局、市人防办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6.运城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

  主  任: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管负责人,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综检中心、运城海关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7.运城市重点项目总指挥部

  总   指   挥: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分管重点项目工作的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各位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政府协管重点项目工作的副秘书长、协管招商引资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项目推进中心、国网运城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项目推进中心(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8.运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司法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分管负责人,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9.运城市官道河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

  10.运城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市果业发展中心、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市委人才办主任、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11.运城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运城市中心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运城海关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12.运城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能源局、市招商投资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13.运城市盐湖区半坡调蓄库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公司、盐湖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公司、国网运城供电公司、盐湖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首创水务、银龙水务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

  14.运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市气象局、运城军分区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

  15.运城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6.运城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秘书长、协管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分管负责人,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7.运城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医保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税务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

  18.运城市中心城区棚改遗留问题化解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市政府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成 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盐湖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市住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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