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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运城芮城大禹渡110千伏变电站 2号主变改造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1-02-09 10:47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

  你单位运供电办〔2021〕14号文件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为满足区域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的需求,提升供电能力。根据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运城芮城大禹渡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评估报告》的评估意见,同意实施山西运城芮城大禹渡110千伏变电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项目编码:2102-140800-89-01-572176)。

  项目单位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运城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芮城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2号主变(利旧风陵渡1号主变),容量为31.5兆伏安;将2号主变低压侧6千伏开关柜更换为10千伏开关柜,新增10千伏开关柜11台;拆除2号主变6千伏电容器,新建无功补偿容量3.6兆乏。

  四、建设工期:16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动态总投资42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75%资金申请银行贷款。

  六、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七、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局核准的《山西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八、如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的,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项目进度、竣工等建设基本信息。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在2年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接文后,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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