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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乡村振兴局 发表时间:2021-06-29 11:00

有关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中心):

  根据中央、省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市财政预算,充分考虑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6690万元下达给你们(预算指标市财政另文下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因素分配法原则,根据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全市巩固衔接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分解分配,切块下达到县,由县级安排使用。

  二、资金使用方向

  各县(市、区)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安排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资金使用必须匹配到项目,项目原则上要从项目库选择,不得简单切块到乡镇、部门和有关单位,坚决不得用于“负面清单”。

  三、其它要求

  1、按期报备计划。各县要尽快确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于市财政局预算指标下达后30日内报市乡村振兴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2、做好线上录入。各县要及时将资金及项目计划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3、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2021年度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