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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4月运城市消费市场分析
发表时间:2021-06-09 16:21

  一、商贸服务业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商贸服务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据统计,2020年全市共有批发零售类企业167768家,较2019年新增26655家,同比增长18.9%;住宿餐饮类企业41253家,较2019年新增9018家,同比增长28%。(2019年全市共有批发零售类企业141113家、住宿餐饮类企业32235家。)1—4月份,全市批发零售类企业新增6955家、达到174723家,住宿餐饮类企业新增2340家、达到43593家,分别增长4.1%、5.7%。

  (二)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情况

  2020年,我市共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513家,实现零售额232.4亿元。其中,零售业企业305家,实现229.1亿元;住宿类企业41家,实现2.6亿元;餐饮类企业53家,实现3.67亿元;批发类企业114家,实现573.5亿元。经过努力,全市新增入限企业293家,其中批发企业74家,零售企业137家,住宿企业1家,餐饮企业71家。在库入限企业数量达到701家。今年一季度,预入库的入限企业达97家,其中批发企业24家,零售企业40家,住宿企业3家,餐饮企业30家。

  (三)商贸流通行业经营情况

  2019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7亿元,同比增长8.2%。2020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0.8亿元,同比增长-2%,总量仅次于省会城市太原,排名全省第二,增速分别排名全省第二和第三(仅次于晋城、晋中)。今年1—4月份,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 96.1亿元、同比增长44.5%,总量排名全省第二,增速排名第三。(根据统计口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季度指标,1-4月只有限额以上企业零售额指标)

  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体量较大。“十三五”时期,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实现704.7、752.8、792.3、857、710.8亿元,同比增长为6.6%、6.8%、8.3%、8.2%、-2%,最高达8.3%,总量连年排名全省第二,增速稳居全省第一方阵。2020年,尽管受疫情影响,但总量依然保持全省第二,增速排名全省第三。今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基本可以实现恢复性增长。

  二是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市场主体持续增长,企业入限数量呈现较快增长趋势。2020年,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市场主体增加35673家、达253989家,同比增长20.6%。特别是新增入限商贸企业达到293家,占全省新入库企业2500家的11.7%,位居全省第二。新增入限企业占到了全市在限企业57.1%。

  三是区域发展、行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严峻。从区域看,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城镇好于乡村,各县(市、区)之间差别较大。202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城镇市场完成544.1亿元、同比下降1.8%,乡村市场完成166.7亿元、同比下降2.6%,城镇市场好于乡村市场0.8个百分点。社零总额完成较多的三个县(市、区)分别是盐湖区252.6亿元、河津70.3亿元、临猗66.6亿元,其中盐湖区占全市35.5%。社零总额绝对额完成较少的三个县(市、区)平陆27.3亿元、稷山22.6亿元、绛县16.1亿元。最多的盐湖和最少的绛县相差226.5亿元。

  从行业看,2020年批发业增速较快,零售业稳中有升,餐饮业逐渐恢复,住宿业下降较多,网络销售增速明显,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扭负为正,通讯器材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日用品类增速较高,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速较缓。2020年,批发业同比增速27.7%,零售业同比增速3.5%,餐饮业同比增长1.9%,住宿业同比下降12.9%;网络销售同比增长79.2%;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2.2%;通讯器材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日用品类增速均达到70%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1.5%。

  三、发展态势研判及原因分析

  结合“十三五”发展情况,综合研判我市今年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预计将呈现出持续平稳增长的发展态势,但疫情防控、市场调整、精准帮扶等主客观不利因素不容忽视,还需我们加倍努力。

  在有利因素方面。国家层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出注重需求侧管理,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国家商务部等部门出台了鼓励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的政策规定。省级层面,省上出台服务业提质增效的政策性文件。市级层面,我市也出台了相关配套落实政策措施,为扩大消费提供强力支撑。

  在不利因素方面。一是城乡居民购买力不充分。受苹果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下降等因素,城乡居民收入受限,直接影响购买力增长。二是人均消费占可支配收入比重高,增长空间受限。根据2020年社零指标分析,我市年人均消费达到1.5万元,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680元计算,占比达70%。三是电子商务对实体店经营冲击较大。据第三方平台数据,2019年、2020年我市网络零售额分别为29.4亿元、3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6.3%、16%。这种情况在全国都比较普遍。四是消费购买力外流。这种现象和其他地市一样。比如:前期我市做的“异地购车”市场调查,因价格差异、供货资源、优惠政策等原因影响,一些高档、紧俏车型存在消费外流现象;我市的大中型连锁经营的商业综合体和超市,受总部经济影响,难以纳入统计。同时还存在名品、奢侈品等个性化高档化消费外流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