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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28 16:39

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2021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迎来颁布一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根据中共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运法委守组文〔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就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在每年五月份集中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宣传局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全力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

  (四)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使全社会了解熟悉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活动安排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抓好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推动民法典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公交、出租、场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展板挂图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同时结合行业实际、深入工作一线进行宣传,走进基层广泛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学习。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6月7日,市局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民法典宣讲学习活动,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全过程。

  (三)组织开展民法典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民法典宣传,在面向企业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宣传民法典相关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落实,充分认识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作用,把“民法典进企业”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八五”普法一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民法典学习宣传新格局。

  (二)注重宣传效果。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宣传效果,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切实提高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发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交通运输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各单位于6月10前将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活动情况、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及时报送市局法规安全科。

  联 系 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0359-2050147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