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金融办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概况>内设科室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科室
发表时间:2021-05-28 10:03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内设科室

 

一、综合科  0359-2068818

完成党组交办的作任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政务、党群、财务、督査督办、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接访协调、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及实体经济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交流,引进金融人才,指导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全市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头组织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金融资讯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运城信用环境

二、银行机构发展 0359-2083377

承担联系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协调督促各类银行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指导组建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银行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民营银行的设立和发展推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汇总分析、考核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引进各类银行机构落户运城。

三、行政审批科 0359-2087733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小额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全市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核转报、开业批复、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推进小贷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全市做好小额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承担联系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组织组建改制、重组等改革发展工作,并考核其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等业绩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非银行金融领域组织引进保险机构、保险资金为地方经济服务指导推动要素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各类交易场所的培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股权市场、债券市场、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产权(资本)市场等金融市场建设承担联系证券业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推进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指导组建地方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证券期货业完善企业上市合作协调机制,加快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和企业改制上市工作负责企业上市有关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配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加强合作监督管理,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处置工作,促上市公司规运作,推动各类票据和基金的发行融资工作;汇总分析、考核评价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引进各类证券和期货业金融机构落户运城指导推进基金业改革和发展;拟订全市基金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市基金业的监督管理;负对全市由政府出资发起、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进行考核评价;引进各类投资基金在我市设立机构承担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理事会日常工作开展互联网金融研究,编制全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互联网金融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协调机制,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参与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监管。

四、政策法规科 0359-2060366

参与起草金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地方金融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激励办法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落实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分析金融运行形势;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拟订吸纳民问资金的政策、规划与措施研究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制定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考核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推荐考核地方金融机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金融业招商引资,吸引聚集金融资源,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

五、金融管理促进科  0359-2061266

协助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做好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相关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促进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