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按体裁分类>运政办发
索 引  号 :012870556/2021-00060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运政办发 发文字号 :运政办发〔2021〕1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5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4-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提升全市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确保“十四五”转型出雏形顺利开局,特制定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将生态环境改善需求项目化、工程化,紧盯夏季和冬季特征性污染以及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抢抓施工黄金期关键期,以项目建设夯实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打造运城生态环境靓丽风景线,协同推动运城市生态环境高标准保护和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为本、上下联动。专项行动在市专项行动指挥部的领导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单位按照职责主动履职,加强工作指导、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树立“大环保”格局。

  ——坚持源头治理、注重长效。既要着眼解决好当前突出环境问题,又要注重根源解析、问题分析,精准定位本区域污染源,分清主次矛盾,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根本性、结构性问题逐步解决,确保专项整治成效稳定保持。

  ——坚持规划为先、系统有序。结合运城市“十四五”规划和各单位专项规划,立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底线要求,坚持系统谋划,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有序开展整治。

  (三)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环境质量改善基础进一步夯实,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进一步提升,高铁高速沿线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夯实秋冬季环境质量改善基础。

  1.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

  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清洁取暖“回头看”,继续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70%以上。注重优化清洁取暖路径,优先采取热电联产、独立供热锅炉房等热源供热。采取工业余热供热的企业环保绩效水平须达到B级及以上,列入淘汰关停和产能退出范围的企业不得作为热源。合理发展生物质供暖,农村地区采暖使用的生物质炉具和燃料必须符合清洁取暖要求的产品标准。生物质锅炉和吊炕的推广应在集中供热和煤改气煤改电不能覆盖的边远地区。对中心城区供热企业进行资源合理整合,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集中供热覆盖区域禁止新上天然气供热锅炉,对覆盖区域内的燃气锅炉逐步实施集中供热改造。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2021年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确村确户清单及改造工程项目清单并上报;6月底前涉及工程全面开工;10月底前改造工程全面完工,能正常投入使用。

  (责任分工:市能源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2.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工程。

  工作任务:巩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启动独立焦化行业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10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深度治理,督促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4月底前完成重点企业精准帮扶,引导企业对标先进,实施全流程、系统化、精细化治理,推动一批工业企业在10月底前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水平。重点行业保障类企业要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水平。

  运城市所有工业集聚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要全部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的要确保达标排放。垣曲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猗楚侯工业园区、万荣荣河工业园今年完成建设,自动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闻喜县精品钢产业园等年内启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永济城东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达标达效;鼓励重点涉水企业通过建设污水专网,达标废水直接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精准帮扶。10月底前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含监测评估)全面完成;列入2021年焦化、水泥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企业最晚于5月底前制定技术方案,12月底前完成改造工程。12月底前完成工业集聚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3.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工作任务:运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对进水量接近设计规模或已经满负荷运行的,要立即启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闻喜县惠万家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容及提效工程、新绛县城东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5月底投入试运行。完成运城市11个万人镇和汾河流域13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城市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比例达62%以上。运城市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保(提)温提效改造,保障冬季低温天气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

  时间节点:2021年10月底完成提标改造工程。

  (责任分工: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二)紧盯当前突出问题,巩固提升夏季环境质量。

  4.臭氧削峰工程。

  工作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整治,4月底前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涉VOCs企业“收集率、投运率、去除率”提升工程。7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淘汰目标任务。持续优化中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渣土车通行路线和时间,依法查处散装物料运输抛洒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示范区规定等行为。出台常态化管理办法,利用禁行、绕行、错峰等措施,避开环境空气质量敏感区域,减少机动车拥堵,切实降低车辆尾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开展中心城区燃油三轮车、摩托车专项整治,通过抓排查、抓清理、抓源头,禁止冒黑烟及无牌无照燃油三轮车、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禁用区”内实现未编码、冒黑烟等超标机械动态清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备案制度。

  时间节点:4月底前重点行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自查自纠工作。7月1日起运城市范围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6a,12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对超标排放车辆和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工作,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国三及以下车辆淘汰和优化中重型柴油货车等路线优化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机动车出行优化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5.清洁运输整治工程。

  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涉及公路运输车辆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其中,位于城市规划区的电力、钢铁、焦化等行业企业,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全部采用铁路或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等清洁方式运输,公路运输采用新能源车辆。依法查处散装物料运输抛洒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示范区规定等行为。

  时间节点:大宗物料运输“公转铁”工程按项目进度完成,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业企业公路运输车辆2021年起达到国五及以上标准。其中,位于城市规划区的电力、钢铁、焦化等行业企业清洁运输改造任务于10月1日前完成;对散装物料运输抛洒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示范区规定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分工: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6.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工程。

  工作任务:加快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进度,按照《运城市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21年底前中心城区及运城开发区改造完成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70%以上,各县(市)改造完成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50%以上。加快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等工程,实施清污分流。强化雨天雨污混排监管,对重点雨水泵站进行信息化管控。

  时间节点:10月底完成改造工程。

  (责任分工: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7.黑臭水体巩固提升工程。

  工作任务: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按季度实施水质监测,严防水质反弹。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排查整治,沿黄、沿汾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送污水厂或用于农灌、绿化等方式及时清理沟渠、池塘积存黑臭水体。

  时间节点:4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和责任清单,6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并严格实施。沿汾县城10月底前完成整治。

  (责任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牵头指导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水体水质监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8.违法排污动态清零工程。

  工作任务:持续排查 “散乱污”企业,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协同应用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监测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常使用、擅自停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排污行为。

  时间节点: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责任分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9.“脏乱差”清理整顿工程。

  工作任务:清理高铁高速沿线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类不规范物料堆场;整治高铁高速沿线村镇环境,做到干净整洁。

  (责任分工:交控集团运城北分公司、交控集团运城南分公司、太原铁路局侯马车务段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时间节点:8月底完成。

  10.生态环境绿化美化工程。

  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实施高铁高速沿线绿化美化工程。依法关闭破坏生态、私挖滥采的采石场、露天矿山,对已形成的生态破坏开展修复治理。

  时间节点:8月底完成。

  (责任分工:交控集团运城北分公司、交控集团运城南分公司牵头负责高铁高速沿线绿化美化工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抓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级成立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储祥好市长任总指挥,董旭光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黄文健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袁卫廷兼任,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工作指导,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工程,依法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市能源局牵头抓好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市住建局抓好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雨污分流建设改造工程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抓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程,其他工作由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协同推进。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是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参照市指挥部架构成立县级组织领导机构,全面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保障,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严格依法打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建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形成震慑。

  (三)强化调度通报。

  专项行动期间,实施“半月调度、一月通报”制度。市直各有关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于4月1日前报市指挥部办公室。从4月份开始,每月15日和30日前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整理有关情况,报送市领导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人:梁永莉,电话:0359-2628295,邮箱:ycsdqb@163.com)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度情况,组织对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市直各有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假落实等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约谈督办问责。

  (五)强化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及时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正面宣传。同时,对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公开曝光。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解读:【图解】《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图解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