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定点社区、门诊、村级卫生室,采取集中培训、自我学习等多种形式,掀起积极学习,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热潮,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办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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