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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县召开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启动会暨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21-01-11 10:18

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加快推动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闻喜县召开闻喜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启动会暨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县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卫健局,以及各乡镇、社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郭永明,县税务局副局长赵为民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涉及两项工作。一是安排部署全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工作,确保这项制度2021年1月1日在我县全面实施。另一个是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动员部署。

会上宣读了《闻喜县关于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对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并强调了征缴流程和注意事项。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收费最低、保障力度最强、受益人群最广的惠民工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因此,保费征缴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早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好征缴任务。

会议强调,建立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山西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有效保障人民生活水平、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的重大制度安排,对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单位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克难攻坚,实现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将制度宣传到位、将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好扩面征缴的攻坚战

 

 

政策小贴士:

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主要内容:闻喜县年满65周岁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本人有意愿通过参加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需要在所在村(居)填写《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最长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每年可选补缴标准: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 元)。办理补缴人员务必于2021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间,在税务部门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微信→我→支付→城市服务→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纳→城乡养老补充保险→2021年1月1日10点正式启用),补缴期过后不得补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注意的问题:新增参保缴费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在村(社区)协办员处填写《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山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三到四个工作日后,村协办员会及时通知新增人员办理缴费手续。

需要补费的仅限明年到龄(1961年出生)的人员,补费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城乡居保大厅先核对补费金额和年份,城乡居保中心将信息实时上传至税务部门,次日补费人员可通过微信、建设银行自助缴费机等渠道办理缴费。(李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