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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六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12-24 15:55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

  一、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管理、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案件

  市场主体全称: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220607605Y;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法定代表人:马勇。

  基本案情:2020年8月12日,运城市人社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运城锦佳.星河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西安建工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管理;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三项违法行为,运城市人社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下达了《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运人社监令字〔2020〕230号),要求该项目在15日内完善手续,规范用工,该公司逾期未改正。9月24日再次向该公司下达了《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运人社监令字〔2020〕26、27、28号),要求该公司在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该公司仍未改正违法行为。12月11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该公司三项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正在按法定程序处理中。

  二、太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未进行用工实名制登记管理、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案件

  市场主体全称:太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630167593W,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小沟坡东街8号,法定代表人:张增祥。

  基本案情:2020年11月27日,运城市人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太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运城美都绿城项目存在未进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未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未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等三项违法行为。运城市人社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下达了《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书》(运人社监令字〔2020〕3300、3302、3303号),要求该公司于12月1日前整改到位。该公司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三项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正在按法定程序处理中。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