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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20-00559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运政办发 发文字号 : 运政办发〔2020〕4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6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0-09-1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我市各类体育场馆的综合利用价值,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转型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20〕1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统筹体育场馆资源开放利用工作

    成立运城市体育场馆联盟,统筹规划各场馆分工定位,面向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承接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文艺演出、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形成规模效应,组织大型体育场馆加入“山西省体育场馆联盟”。

    二、有效激发各类体育场馆活力

    在保证体育公共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各类体育场馆出租场地、与企业和行业组织合办商业赛事等活动,增加收入,提高场馆利用率。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实行企业化管理,通过自主经营、委托经营、合资合作、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场馆资源,发展体育产业。推进后二青会场馆的赛事利用和开发,支持圣天湖运动休闲小镇打造铁人三项运动品牌,举办环湖自行车、长跑及公开水域游泳赛事活动。鼓励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各自的全民健身体育赛事与体育活动,如行业系统(电力系统、税务系统等)组织的体育赛事。鼓励私营场馆积极参与和组织地方赛事,成立专业的体育赛事组织与策划公司,服务于地方体育赛事发展。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废弃厂房的体育场馆改造与提升,助力“运动之城、健康之城、幸福之城”建设。

    三、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馆综合效应

    制定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导则,鼓励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免费开放的时段和范围,使其成为社区居民健身的好去处、体育事业发展的新阵地。由运城学院牵头,成立运城市高校体育场馆联盟,以高校联赛为依托,打造运城市高校体育赛事品牌,以赛事推进体育场馆的高效综合利用。推动体教结合,鼓励高校、中学创办高水平运动队,建立训练基地,共同开展运动训练和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以赛事为平台促进体育事业发展。

    四、积极引入更多更好体育赛事活动

    市县两级体育部门要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作用,鼓励各体育协会、俱乐部依托各类体育场馆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场馆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擦亮“武圣关公”名片,引进更多水平高、影响大的体育赛事活动,如“武圣杯拳王争霸赛”“关公门前耍大刀搏击赛事”“全国钓鱼锦标赛”“黄河金三角体育赛事”“环盐湖自行车赛”“环盐湖摩托拉力赛”“五老峰登山节”等。鼓励企业举办商业体育赛事,依托地方文化品牌,结合元旦、春节、全民健身日、关公文化旅游节等节假日,打造富有运城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如“武圣国际武术文化节”“武圣杯跤坛争霸赛”“鹳雀楼登高比赛”“全国形意拳比赛”“全国龙凤鞭邀请赛”等,进一步丰富我市体育赛事活动,强化武圣关公的体育品牌,营造良好的体育赛事氛围。

    五、着力提升体育场馆信息化服务水平

    不断完善体育场馆信息,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市县两级文旅、体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结合当前全省同步开展的智慧旅游云平台融合建设工作,加快完成我市各类体育场馆信息收集、整理,着力发展智慧体育。积极将全市大型体育场馆加入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引入专业的组织策划团队,对运城体育公众号进行改造升级,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进全市体育场馆活动预定、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信息化,实现场馆资源、活动举办主体和活动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市县两级要按照省体育场馆健身消费“一卡通”模式要求积极探索,打造健身消费与居民医疗保险“一卡通”,促进互联互通,逐步形成全民健身服务闭环,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营造体育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尤其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市体育场馆的互联网、物联网与云计算等信息化的组织和管理,增强全市体育场馆的信息化和便捷性服务。

    六、大力推动体育场馆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体育场馆与文化旅游行业深度合作,采取共同举办承办大型赛事、文体活动等措施,共同挖掘体育场馆作为文化旅游资源的内在价值,充分发挥在健身娱乐、休闲度假、研学旅游等方面的独特功能;文化旅游部门要结合圣天湖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盐湖区东郭镇岚山根省级运动休闲和河津市小梁省级赛车文化特色小镇、解州关帝庙、中国死海运城盐湖、西候度遗址、凤凰谷、关帝影视城、九龙山等周边景点积极谋划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并将体育场馆作为展示运城传统文艺活动、民俗体育活动、传统体育赛事活动的重要载体,讲好河东故事,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与体育赛事的完美结合,促进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助力全市文化旅游强市建设。以市体育局为主导,依据国家体旅融合的活动方案,以全民健身为战略指导方针,结合运城市各类场馆和各个单项协会,打造运城市十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如,河东风筝)、运城市十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如,武圣跤王争霸赛)、运城市十大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如,盐池古道户外运动线路),塑造河东人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运动习惯。

    七、深入开发体育场馆商业价值

    借鉴国内外大型体育场馆实施商业运营、提升商业价值的成功经验,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和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体育场馆的地理位置优势,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在不改变其体育场馆公益性质的前提下,积极融入演艺、会展、休闲等业态,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和商业集群。突破单一场馆商业开发的局限性,组建单项体育场馆团队以及复合型、多功能体育场馆的综合团队,形成企业发展的社会合力。采取引进专业团队包装运营、商业机构冠名、赞助和广告开发等方式,深入挖掘体育场馆的商业价值。鼓励企业及各类社会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场馆运营,打破部门、行业、地域局限,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灵活的投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体育场馆建设与开发,尤其是依托现有的体育场馆和闲置空间,以政府为主导,积极拓展室内、室外功能,形成多项目、多元化运营机制。

    八、用好用活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引导扶持政策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精神,将已有的税费政策落实到位。加大体育彩票对体育场馆的升级与改造工程,创新公益性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举办方式,变单纯由政府直接出资举办为政府出资举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纳入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购买服务。充分利用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贴资金,创新惠民举措,拓展服务项目,扩大公共服务范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托现有场馆资源,举办体育赛事、民俗体育展演等活动,可享受我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单位或企业工会为职工办理体育场馆团购健身服务,落实全民健身战略中,每天锻炼1小时的工作制度,倡导向上向善的体育运动生活方式和运动理念。联合运城学院,以体育系学生为教练到各类体育场馆开展专业指导和培训,营造良好的体育运动和健身指导氛围。做好重大疫情防控期间体育场馆的安全运营,凸显体育场馆的综合利用价值。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市政府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各项事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推动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管理科            2020年9月11印发

文件: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解读:【图解】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体育场馆开放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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