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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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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于对市公积金中心进行了巡察。2020年4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中心按照巡察反馈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把自查发现问题一并纳入巡察整改范围,认真扎实进行了问题整改,截止目前,16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4个,正在推进落实的2个。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总支及其班子成员的认识和态度

  中心党总支、班子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及自查发现的4个共性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安排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共召开各类整改工作会议8次,印发各类有关整改的文件13件,制定完善制度4个,有效有序推进了问题整改。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打牢巡察整改的思想基础。

  中心党总支和班子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反复研究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12个问题及自查发现的4个共性问题,不断深化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理解了巡察对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中心班子成员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次自我提升和完善的良好契机,深刻认识问题整改对工作推动的重大意义,特别是通过动员部署,更加坚定了做好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巡察整改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整改措施。

  中心党总支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主任担任组长,班子成员坚持主动认领,切实承担起牵头领导责任,组织相关部门逐项研究、逐条落实整改措施。中心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及时研究整改过程中的问题,以上率下,亲力亲为,督促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中心各部门和全体人员上下按照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确保整改目标清晰明确、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成效不断显现。

  (三)聚焦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中心班子聚焦巡察发现和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深刻进行分析研判,同时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本性原因,找到了4个方面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在学习上贯彻落实上抓的不严,对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够,担当作为压力不足,群众观点树的还不牢。中心班子及班子成员都能够紧盯问题原因,针对每个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对问题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稳扎稳打,力求实效,注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中心对巡察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和三个“清单”进行整改,在整改中建立整改销号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对整改工作不断进行自我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将需要以制度形式巩固的整改成果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果。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事项

  市委第二巡察组共反馈了3方面12个问题,中心自查发现共性问题4个,党总支共制定整改措施30条,截止7月底,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有两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在整改过程中共制定完善制度4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政治敏锐性亟待加强。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履行职责职能与新时代的精神尚有差距,对落实“住有所居”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研究不深入,创新发展不足,公积金政策普惠范围过窄,针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的业务未开展。全市公积金实缴单位3401家,多数集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其他行业占比仅为3.14%。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1)2020年5月7日,通知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有所居”重要论述,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收到学习体会38份,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2)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通过了《运城市个人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将此办法发布到市政府网站、运城新闻网和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3)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增设了自由职业者缴存业务模块,办理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6月份发文至7月15日,自愿缴存职工共建立账户165户,缴存职工143人。已整改到位。

  2.对国务院督察组指出问题整改不力。强制要求缴存单位购买数字认证服务,被国务院督察组2019年9月指出问题并通报,但落实整改不力,至2019年11月收取的2122家缴存单位63.66万元仅退还了46家1.38万元。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1)2019年11月12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2)2019年9月8日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中规定的各缴存单位可自主选择到公积金窗口或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办理缴存业务。截止2019年12月16日,已将山西省数字认证中心收取的数字认证费用全部返还到缴存单位账户,此前和以后的数字认证费用全部由中心承担。已整改到位。

  3. 推动‘放管服’改革不力。除市级和5个县级管理部的业务办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外,还有10个驻县管理部的业务均还在原办公地点办理;15个驻县管理部业务办理均未实行“一窗式”服务。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2020年5月15日,通知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8个管理部向驻地政府申请入驻,要求各管理部实行“一窗式服务”,截止目前,除闻喜、芮城因当地政务服务大厅暂时有困难外,6个管理部已按要求入驻政务服务大厅,15个管理部均实行了“一窗式服务”。按照驻地政府统一安排,闻喜管理部拟于2020年9月份入驻大厅,芮城管理部拟于2021年6月份入驻大厅,届时中心13个驻县(市、区)管理部将全部入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公积金服务。已整改到位。

  4. 服务意识不强。2016年至巡察结束收到各类投诉53起,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差、一次性告知不全等方面,处置结果均是就事论事,没有深究背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1)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2020年7月4日、5日对中心全体员工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和服务知识培训考试,内容包括服务制度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及巡察整改有关内容,不断提升中心员工的综合服务能力;(2)通过山西省公积金数据互联平台,中心已与商业银行、房产中心、不动产中心及民政、税务、公安部门实现数据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已整改到位。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 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之间未按要求进行廉政谈话,未对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考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不愿动真碰硬,致使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及结果:(1)2020年5月15日,中心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学习市委《关于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运发〔2019〕18号)文件,进一步增强班子主体责任意识(2)党总支按照中央、市委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3)坚持执行谈心谈话制度,2020年上半年,中心主任与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6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副职之间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4)坚持开展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2020年初召开了2019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履行党总支的监督责任;(5)2020年6月,中心党总支制定印发了《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7月份,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均按制度要求向相关领导汇报了上半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已整改到位。

  2. 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采购出入库登记等制度缺失;部分财务支出没有经办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工作有缺漏,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1)2020年1月,中心印发了《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及经费财务的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公务卡等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相关工作中严格执行;(2)6月,中心印发了《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在公车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加强公车管理。已整改到位。

  3. 对脱贫攻坚工作认识不足。开展驻村帮扶认识不到位,管理不严格,驻村第一书记两次被运城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黑名单”通报。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2018年6月5日,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文件,加强帮扶工作领导和工作队员管理,2018年8月调整原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求被通报人员写出检查,同时加大扶贫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帮扶任务。已整改到位。

  4.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个别干部长期超面积使用办公室,且历经两任均未整改:两名县级管理部主任违规报销私车燃油费被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1)2020年6月2日,召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重新学习中央、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2)2020年5月19日至21日,办公室对中心各级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检查,凡超出规定标准的,立即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3)自2020年6月1日起,中心派各县(市、区)及企业管理部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政府采购加油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用加油卡加油的,需向中心办公室及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加油报销燃油费用。已整改到位。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建设有形无力。

  1. 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相互批评存在蜻蜓点水和谈表象问题,多以“希望、建议、应该怎么”等代表批评意见,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2020年5月13日,召开总支会议,认真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前,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杨德才对其他班子成员的自我批评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核,自我批评和批评意见辣味足,确保了民主生活会的效果。已整改到位。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不足,征求意见、实施方案等规定动作均有缺失。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2020年5月19日,党总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要求各支部按照组织生活会各环节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组织生活会规定动作不能缺项,必须严格执行到位。已整改到位。

  (四)巡察共性问题。

  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 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认识不足、学习不够,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把重大事项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区分开来。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中心制定印发并坚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积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实行事前请示纪检组、纪检组上会参与、事后报备纪检组,2020年1-7月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项,全部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与,事项决策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已整改到位。

  2. 财务管理不够细致规范。公务卡使用不规范,公务用车燃油未统一管理,某次外出培训参训人员未按通知规定地点住宿。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1)中心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公车管理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办理了公务卡,对公务卡的规范使用、经费财务收支管理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在公车管理制度中,明确指出单位所有车辆全部使用政府采购加油卡,取消燃油费报销;(2)要求财务管理人员坚持严格按规定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培训费用报销审核,对某次外出培训未按规定地点住宿问题,参加培训人员写出了情况说明,培训组织单位也出具了相关情况证明。已整改到位。

  3. 中心党的建设不够扎实。 “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党员组织生活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党费收缴台账未记录,党总支对支部的监督检查不够。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2020年6月9日、10日,中心党总支对所属五个支部的党建工作全部进行了检查,列出了问题清单,责令支部进行整改,中心党总支将坚持半年对支部工作监督检查一次,不断规范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已整改到位。

  4. 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学习少、研究少、工作安排少。

  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对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进行深刻学习,再认识、再提高,加强研究部署和安排落实,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促进中心工作发展。已整改到位。

  三、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落实上级工作任务不到位。2018年省住建厅下发目标责任书要求运城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75%以上,实际完成68.65%;2019年省住建厅下发目标责任书要求运城市住房公积金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占非抵押担保的80%以上,实际完成64.39%,且万荣、铝厂管理部未开展此项工作。

  整改措施:(1)发挥受托银行作用,督促管理部采取措施大力开展开发商担保业务;(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做到应贷尽贷、应提尽提,将个贷率和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占比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2020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目标责任书下达的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占比和个贷率任务分别是: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占非抵押担保的80%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保持在70%左右。中心大力开展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业务,1-6月共新增与中心合作开发商22家,合作楼盘26个,发放开发商阶段性担保贷款1798笔6.76亿元,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占非抵押担保90.67 %,超过省厅80%以上的目标要求10.67个百分点,截止2020年6月底,全市共有合作的开发商93家、合作楼盘152个。在住房公积金使用上,中心努力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2020年1-6月,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13.42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6.1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6亿元,截至6月底,个贷率64.91%,与省住建厅要求相差仅5.09个百分点。该问题整改期限为2020年底,中心力争年底个贷率达到70%。

  (二)支部建设有形无力问题。党总支设置党支部不科学,对15个县级管理部27名党员干部管理有形无力,虽然成立了4个联合支部,但因跨县域、距离远,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无从发挥、形同虚设。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党员占比过少,近3年仅发展了1名党员,新绛管理部至今没有党员。

  整改措施:(1)重新设置联合支部,严格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加强联合支部建设,落实支部各项工作;(2)积极向上级党委申请发展党员计划,进一步壮大党员队伍,今年已发展预备党员3名上报上级党委,拟等上级党委批准后重新设置联合支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心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9-6388968

  邮政信箱:运城市盐湖区太乙街

  邮政编码:044000

  电子信箱:gjjzyc@163.com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