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成立汾河流域(河津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
发表时间:2020-09-14 17:13
日前,根据工作需要,经河津市委、市政府研究,成立汾河流域(河津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运城市委常委、河津市委书记李晓武、河津市委副书记市长何伟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靳俊霞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审议汾河流域(河津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各专项规划及年度行动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汾河流域(河津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监督和考核汾河流域(河津段)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来源:河津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