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财政厅《省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将山西省统计局运城市调查监测中心2019年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山西省统计局运城市调查监测中心为山西省统计局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1.指导各县(市、区)监测中心做好城乡居民住户收支调查工作;做好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评及县域经济监测工作;
2.完成城市年报报表工作;
3.完成中原城市群统计监测工作;
4.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工作;
5.针对社会的难点、热点问题,适时展开调查,及时发布调查结果;
6.开展综合和专题分析,提交监测评价报告;
7.组织指导县级监测中心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60.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56.7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4万元,支出总计60.2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78万元,下降7.35%,支出总计减少1.34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在编人数核减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6.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8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5万元占比77.47%;项目支出13.57万元,占比2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78万元、支出总计56.7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4.78万元,下降7.7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7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数核减1人,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29%。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78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数核减1人,基本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95万元,占93.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万元,占4.7%;卫生健康(类)支出1.14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4.38万元,支出决算5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7%,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及项目支出需要,较2018年决算减少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5.76元,支出决算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2%,较2018年决算减少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1.94万元,支出决算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28%,较2018年决算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编人数核减1人,人员经费减少,再加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社保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40.43%,比上年减少1.02万元,下降52.04%,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促使费用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比10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办公;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