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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民营经济品牌战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表时间:2018-11-16 18: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民营经济品牌战略工程实施方案》己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民营经济品牌战略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品牌工作的相关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运城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民营经济改革、实施品牌工程的决策部署,培育优质品牌、打造城市名片,进一步发挥品牌工作对我市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推动作用,奋力开创“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崭新局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接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品牌战略工程,打好对外开放七张牌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行业促进、社会参与的品牌战略工程推动格局。坚持系统策划,创优创新,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运城优质品牌,切实发挥好品牌对全市经济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努力开创运城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一)名品名牌数量显著增加。

充分发挥现行国家级、省级品牌评审各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紧紧围绕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新型科技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等支柱产业,积极挖掘、重点扶持,努力打造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发掘保护一批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企业。力争到2020年,创建国家工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3家;山西省名牌产品数量增长到100个;新获得中华老字号、三晋老字号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二)优质品牌影响力和支撑力显著增强。

在全面争创名品名牌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统筹推进作用,引入中介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优质品牌遴选工作。市级层面,在工业、农业、旅游业、服务业等板块各择优遴选5-10个具有较好基础的优质品牌,形成市级拳头品牌方队;县级层面,由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在本区域内择优确定5个左右的优质品牌,形成县级拳头品牌方队。引入专业团队高端统筹策划,全方位宣传推广,扩大优质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到2020年使这些品牌成为运城城市名片,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扩大运城对外知名度上发挥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

(三)品牌建设支持激励政策健全完善。

积极发挥政府行政指导作用,尽快出台一批在财政、金融、项目等方面对优质品牌的支持奖励政策,依法保护品牌权益和知识产权,保证品牌战略工程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建合力。

成立运城市品牌战略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由分管质监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统筹协调全市品牌建设工作。要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运作机制,明确细化品牌战略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品牌发展工作的整体规划、系统指导和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品牌发展现状,制定分年度品牌发展计划,合力推动全市品牌战略工程实现既定目标。(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坚持标准引领,提高技术水平。

各行业综合管理部门在品牌建设中要注重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和组织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鼓励支持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培育发展团体标准。要加快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组织开展标准分析、标准比对、标准升级引领活动,鼓励企业自主制定先进标准,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构建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旅游业的运城标准体系,努力占领标准制高点,掌握行业话语权,以先进标准引领提升品牌内在质量和品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食药监局)

(三)激励品牌创新,提高管理水平。

各行业综合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广泛深入开展以品牌战略工程为重要抓手的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品牌战略管理,深入开展品牌质量管理创新、品牌文化创新、品牌商业模式创新等活动,大力推广运用品牌创新先进管理技术和方法,积极组织开展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在各行业选树品牌创新标杆,培育打造优质品牌。建立完善专利申请、专利布局、专利保护的规章制度,提升企业品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区域合作,严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假冒伪劣问题,增强企业品牌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品牌发展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食药监局)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技术创新。

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快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发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创新领域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之间的技术品牌联合开发,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在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协调发展,以科技为支撑,提升品牌质量保证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五)积极组织评审,争创名品名牌。

以建设区域品牌为方向,充分利用运城品牌展示中心和运城品牌网,组织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讲,及时进行服务指导。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集群,选择名优企业,形成争创品牌的多级梯队。扎实做好山西省名牌产品组织评审工作,加大地理标志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力度。扎实推进中华老字号和三晋老字号企业评审工作,深入挖掘现有优势资源,增加老字号企业数量,通过支持企业传承传统文化、保护好传统制作工艺精髓,积极培育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老字号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打好对外开放七张牌的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农业区域公共品牌,针对农业的种苗选育、种植技术、土壤提升、节水灌溉、科学施肥、采收贮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系统提升生态原产地产品绿色化发展水平。围绕“全域旅游”,对重点旅游景区实施整体开发,着力提升打造“古中国·新运城”和“关公故里·大运之城”形象品牌。系统梳理和挖掘运城人类远古、农耕源头、黄河根祖、河东民俗、红色革命等文化,精心打造品牌,增强运城文化的穿透力和影响力。发挥教育事业优势和资源潜力,打造教育优质品牌。抓好民营特色专科医院建设,打造特色医疗品牌。(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运城海关、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果业发展中心、市旅发委、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六)建立遴选机制,评选优质品牌。

积极发挥政府组织领导作用,引进第三方机构,建立品牌战略专家智库,组织专家开展主导产业板块的品牌创新成果评价、品牌价值评估,选择具有较好基础、较大影响的品牌,形成市、县两级拳头方队,要加强服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着力助推这些拳头品牌夯实基础,健康发展,扩大影响。在此基础上,由市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参与,每年定期评选发布全市综合前十品牌、创新前十品牌、信用前十品牌、用户口碑前十品牌、税收贡献前十品牌。(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七)大力宣传推广,打造城市名片。

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优质品牌为主攻目标,高端策划,制定宣传推广方案。发挥行业综合管理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市直各有关单位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推广我市优质品牌。各级新闻媒体以及平面、网络媒体要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优质品牌公益宣传,同时争取在国家、省级层面开展宣传。要以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和网络平台为载体,以我市各大商场和国内中心城市设立品牌中心(专柜)为依托,通过主题展示、展示展销、商品交易、投资推介、交流合作、拜会考察、专题研讨等方式,着力拓展运城品牌市场发展新空间,扩大运城品牌在外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使我市优质品牌真正成为运城城市名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运城日报社、运城电视台、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

(八)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品牌发展。

市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尽快出台支持品牌发展的政策制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优质品牌给予奖励补贴,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品牌发展。市财政要列支品牌战略工程专项资金,由市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使用,保证品牌工作有序开展,要将我市优质品牌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使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质押贷款、融资等服务。项目管理部门要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上对拥有优质品牌的企业予以倾斜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要参照市里做法,制定政策措施,对本区域品牌工作给予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

 

附件:运城市品牌战略工程领导小组


附件

 

运城市品牌战略工程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我市民营经济改革发展、贯彻实施品牌战略工程的决策部署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市品牌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决定成立运城市品牌战略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崔元斌  副市长

副组长:王继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

李国平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陈旭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会民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张炳奎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杨立德  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全福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开进  市财政局调研员

柴瑞萍  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李社民  市农委党组成员、区划名优中心主任

关晓龙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陈彩凡  市文化局副调研员

樊贵宏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爱卫会常务副主任

王邑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贾殿琪  市质监局副局长

段保宏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毛宏才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杨连中  市旅发委调研员

王崇德  市金融办副主任

淮迎社  市果业发展中心总农艺师

樊峻峰  运城日报社副总编

原启民  运城电视台总编

韩  峰  运城海关副关长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平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我市品牌战略工程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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