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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运城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0-08-27 17:22

  根据山西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8日至12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运城市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20年1月6日,省委巡视组向运城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委第四巡视组对运城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运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一次政治体检,体现了对运城工作的大力支持。运城市委提高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推动巡视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运城市委严格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副市长任副组长,分管副市长兼任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细化77条整改措施,行业部门出台10个专项管理办法,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积极抓好问题整改,推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二)以上率下,狠抓落实。针对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运城市委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开展专题学习,带头落实整改,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做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1月8日下午,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班子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聚焦问题查找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方向,凝聚共识,坚定了严改实改的决心。

  (三)明确分工,确保实效。运城市委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等21个部门,协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单位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细化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精细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人,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

  二、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运城市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立行立改,做到真认账、真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指导脱贫实践存在不足,高质量“交总账”的政治站位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运城市委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内容。二是市委常委会安排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以上率下、示范带动,进一步推动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学懂弄通、指导实践。三是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制定运城市委常委会脱贫攻坚学习工作计划,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四是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班子成员深入交流研讨,学习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2、关于“构建全方位合力攻坚格局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全面脱贫,强化合力攻坚,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市级领导做好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市级领导定期到包联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继续保持行业扶贫力度不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八大工程二十个专项行动”。三是建立全市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脱贫攻坚工作,整合贫困人口信息与行业部门数据资源,实现信息数据共享。

  3、关于“高质量‘交总账’、巩固提升‘打硬仗’的责任意识尚存不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牢固树立“交总账”和“军令状”意识,围绕问题整改,一是3月9日召开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制定下发《运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行动计划》,坚持标准不降、力量不减、节奏不变,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二是召开全市抓党建促决战完胜脱贫攻坚暨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对全市2020年干部驻村帮扶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三是开展对标检点专项行动,全市2万余名帮扶干部逐村逐户进行检点,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四是成立了以处级干部为组长的7个脱贫攻坚督导组,对十三个县(市、区)和行业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4、关于“个别县对扶贫关键岗位用人失察、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12月,万荣县纪委监委对万荣县党校常务副校长、原万荣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林宏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林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二是坚持以案促改。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原万荣县扶贫开发中心主任林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市范围开展“三个一”的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强化常态化监督。把脱贫攻坚领域部门负责人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常态化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把对乡镇党委和扶贫、农业等脱贫攻坚部门负责人的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专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压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责任。

  (二)履行主体责任存有弱项,总揽全局、统筹推进全方位脱贫攻坚力度有欠缺方面整改情况

  5、关于“市委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脱贫工作一体统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确保年底交好“总账”,运城市加大对非贫困县的扶持力度,一是出台《关于决战完胜进一步加强非贫困县扶贫工作专项举措》,今年切块下达8个非贫困县专项扶贫资金占全市专项扶贫资金的62%,市级财政今年新增专项扶贫资金全部投入8个非贫困县。二是今年1月组织8个非贫困县县委书记进行脱贫攻坚述职,并纳入年终考核测评。三是对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明确县直单位进行帮扶,确定包村领导和村级扶贫联络人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6、关于“市委有效传导压力不够,部分主管行业部门履行主责主业不到位,落实政策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凝聚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力量,3月9日召开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大会,制定下发《运城市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行动计划》,进一步传导压力、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二是市发改委牵头制定《运城市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以工代赈项目库。三是市能源局和扶贫办联合出台《运城市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规范光伏扶贫运营维护管理,切实发挥光伏扶贫效益。四是工信局制定《企业带贫益贫工作方案》,督促省级技改专项资金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并开展项目评估,13个项目已完成评估工作。五是市农业农村局对拨付合作社的各项资金和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回头看”,建立整改台账,做好合作社各类资金的绩效评价。六是市金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防范化解小额信贷风险的实施办法》,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台账、不良台账和“户贷企用”台账,约谈逾期不良较高的银行,下发监管通知书,积极组织人员对逾期的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清收。

  7、关于“市县财政保障力度欠缺,未形成对有限扶贫资金从整合分配到监管问效的全链条规范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运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比增长40.4%。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市财政局和扶贫办联合出台《运城市2020年扶贫资金市级监督检查方案》,严格执行市县资金分配一律公开和乡村扶贫项目一律公示公告“两个一律”和“0、2、8”。三是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对扶贫资金全部实现跟踪问效,对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及运行出现偏差的项目,及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落实。

  (三)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尚存薄弱环节,落实持续攻坚、提升脱贫质量成色的政治要求有差距方面整改情况

  8、关于“易地搬迁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人钱地房树村稳”七方面问题,坚持“六环联动”,继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扶持力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户施策,建立产业就业台账,实现有条件的家庭每户至少一人稳定就业。二是统筹做好旧村拆除复垦、产业配套建设和搬迁户思想工作,对有深度贫困村的8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进行暗访,以督办函的形式下发至8个县,强力推进拆除复垦和后续扶持工作。三是市民政局牵头下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推广夏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做法和经验,配齐配强安置区管理和服务机构。

  9、关于“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投入不到位,后续任务繁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1月份市水务局对全市范围内贫困地区饮水安全、管网老化跑冒滴漏等问题开展大排查,逐项对照排查,进一步压实责任,持续加大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力度。二是制定《运城市农村饮水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和《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指导督促工作方案》,分区包片开展指导督促工作,压实市级监管职责。三是市水务局出台了《关于降低农村居民使用净水设备用水成本的指导意见》,督促相关县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把降低使用净水设备的农村居民用水成本的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切实减轻农民饮水负担。

  10、关于“对健康扶贫出现的过度医疗与基层卫生保障力量薄弱矛盾交织破解尚存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精准实施“三保险、三救助”政策,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对患病贫困群众进行精准救治,确保病有所医、应治尽治。二是制定《运城市规范医疗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不合理诊断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和规范信息公开等5方面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纠正不规范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住院“136”报销政策,今年1—7月,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4.2万余人次,住院综合保障比例为89.96%。四是继续实施总额预算管理,2020年市级医保部门确定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总额控制指标,县级医保部门确定县级医疗集团城乡居民总额控制指标。

  11、关于“部分保障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住建部门组织对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排查,聘请第三方机构重点排查“四类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2020年危房改造计划,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竣工。二是市教育局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每年新(改、扩)建1-3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三是今年年底前对575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改善,对119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进行全面改造、补齐短板。四是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交流制度,2020年暑期开学后,交流人数比例超过规定的10%。五是组织招聘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已报省教育厅,9月份将把公开招聘的590名特岗教师全部补充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四)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基础尚不稳固,聚焦产业长效增收等根本性问题优化政策供给、精准推进存有弱项方面整改情况

  12、关于“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产业扶贫的基础支撑作用不够牢靠”问题的整改情况

  产业是脱贫的重要支撑。运城市坚持长短结合,突出“五有”机制,一是制定《2020年特色产业扶贫巩固提升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引导贫困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等特色农业。二是农业农村部门围绕贫困村有脱贫产业、有带动主体、有合作经济组织,贫困户有增收产业项目、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五有”机制对全市570个贫困村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问题清、短板清、责任清。三是把持续补齐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作为农业农村部门工作重点,千方百计提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贫能力。四是通过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帮扶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五是进一步深化消费扶贫,持续加大电商扶贫,建立消费扶贫“五进九销”农产品购销大数据平台,打通了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渠道,帮助贫困群众把产品变商品,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

  13、关于“搬迁人口‘稳得住’面临潜在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市建成易地扶贫搬迁配套扶贫车间62个,配套产业园或工业园8个。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和“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三是市民政局牵头下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的实施方案》,在101个安置点配齐配强安置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制定“一约五会”制度,让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14、关于“对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与政策执行不精准交织导致的‘福利陷阱’破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基层理论学习方式方法。推动“三篇光辉文献”学习向基层延伸,不断壮大巩固基层理论宣讲员队伍,树立了芮城王效宽、闻喜吉炳南、盐湖刘海水等一大批熟悉群众语言、热爱党的理论宣讲事业的典型,将脱贫攻坚的好政策送到基层一线、送到贫困群众身边。二是积极开展精神扶贫行动。不断加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大力弘扬新乡贤文化;建设乡村文化礼堂,办好群众文艺展演活动,不断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诚实劳动、主动脱贫的良好风气。三是讲好脱贫故事,深入挖掘扶贫干部、脱贫群众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靠诚实劳动主动脱贫的先进典型,讲好脱贫故事,开展星级评比、创办爱心超市、设立孝善基金等,引导贫困群众激发内生动力,积极投身发展生产。

  15、关于“破解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足与出血点止损不力叠加并存现状缺乏精准有效的‘组合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利用3个月时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盘活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增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二是发挥财政资金扶持作用,指导6个试点县管好用好扶持资金,重点扶持贫困村,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三是积极探索多种发展模式。组织部门协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帮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集体“三资”、提供服务创收、发展物业经济、实行混合经营、股权补偿分红等多种模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活力。

  (五)落实监督检查整改责任有差距,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的精准度存在薄弱环节方面整改情况

  16、关于“市委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尚不到位,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管,市委脱贫攻坚督导组对13个县(市、区)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坚持过程管控、结果管控,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消除监管盲点,防止问题反弹。采取跟踪督办、检查督导等方式,定期开展检查,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强化责任追究,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17、关于“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压力传导递减,精准发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督查,压实主体责任。对照相关规定,建立监督台账,对照监督检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建立台账,清单管理,跟踪督办,逐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制定出台《关于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做好“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意见》,推动警示教育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成立监督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市直23家责任单位公布的整治成效进行检验核实,逐一对账销号,督促整改到位。

  (六)抓党建促脱贫尚存短板;扶贫队伍建设与决战决胜“交总账”的形势任务还不适应方面整改情况

  18、关于“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强基固本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运城市委狠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制定《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2020年度党建任务考核指标》,压实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二是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目前,正按照整顿举措要求,扎实推进整顿工作。三是制定《关于扎实开展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区)坚持“四精准四确保”,突出“三个优先”,注重人岗相宜,择优精准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四是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脱贫攻坚政策能力和水平。截至7月底,各县(市、区)累计培训新上任乡村干部3千余人次。五是加大贫困村发展党员力度。制定下发了2020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指导各县(市、区)建立贫困村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和3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19、关于“抓帮扶队伍建设力度不足,帮扶责任落实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继续坚持“红黑名单”和“双月评议”制度,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提升了干部驻村帮扶队伍的战斗力,实现“住下去、干起来、融进去”。二是全面持续开展“五看六问三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通过开展 “五看六问三评估”活动,下发了活动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切实做到摸清底数、因人施策、因户施策,为分析研判脱贫质量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制定巩固提升措施提供了针对性依据。三是开展驻村帮扶“十大清零”行动,对标检点,以户为基、精准到人;以村为体、补短强弱;以县为战、发起总攻,逐项核实,查缺补漏。

  三、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运城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会议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指导督促涉及整改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各项工作,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快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建章立制,把整改工作中探索形成的整改措施、成功经验做法制度化。积极探索建立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督查问责追责机制、扶贫干部激励机制等,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将巡视整改工作制度化,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助力全面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坚持以整改促攻坚。坚持巡视整改与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促进,进一步推动整改措施与2020年决战完胜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果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升,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运城市整改办反映。联系方式:0359-2660212;邮政信箱: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街248号。电子邮箱:ycsfpbkhk@163.com。

  中共运城市委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