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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盐湖及四大滩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6-28 16:52

  按照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的文件要求,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依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运城盐湖土地权属的决定》(运政发〔200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市水系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运政发〔2008〕13号)等文件规定,委托地质工程勘察单位对盐湖、汤里滩、鸭子池、北门滩、硝池滩的管理范围进行界址勘察。

  一、划界范围

  (一)盐湖管理范围以禁墙为界,东部至鸭子池大埝,南边以井院村南至解州镇社东村东的禁墙为界,西到盐湖西禁墙(环城高速解州入口北),东北部与运城市市区接壤,以禁墙遗址为划界线,范围面积87267401.84平方米。

  (二)鸭子池划界范围以历史最高水位(331.678m)淹没区域,西部与盐湖以鸭子池大埝为界,北临营部窑村、南杨家庄,南部与从善村耕地接壤,东至南杨家庄村东公路,总面积4818440.10平方米;汤里滩划界范围为历史最高水位(343.576m)淹没区域,总面积8164542.43平方米;北门滩、硝池滩以西塬湖公告确定管理保护范围。

  二、意见反馈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运城市水务局反馈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联系电话:0359-2260862

                    0359-8967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