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时间:2020-06-05 10:11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审核项目 | 承办机构 | 审核条件 | 审核依据 | 审核机构 | 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审核期限 |
1 | 行政许可 | 1、不予行政许可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2、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决定;3、其他重大、复杂、疑难行政许可决定 | 行政审批科 登记注册科 |
第一种情形由具体执法承办机构直接向审核机构提出;第二、三种情形,按程序报经本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启动。 | 1《行政许可法》、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 法规科 | 1、重大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及处理意见;2、重大执法决定书草拟稿;3、重大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4、经听证或评估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有无执法证件;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5、是否符合法定程序;6、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10个工作日;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
2 | 行政处罚 | 1、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2、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决定;3、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处罚决定 | 综合执法队 | 统一纳入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程序。由具体执法承办机构直接向审核机构提出(属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的较重处罚在审核后须依规经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 1《行政处罚法》、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 | 综合执法队内设的执法监督机构 | 1、重大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及处理意见;2、重大执法决定书草拟稿;3、重大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4、经听证或评估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有无执法证件;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5、是否符合法定程序;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完备、规范;7、有无“以罚代刑”情形;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10个工作日;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
3 | 行政强制 | 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停产停业的查封场所(设施)的行政强制决定,或者其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 | 综合执法队 | 由具体执法承办机构直接向审核机构提出 | 1《行政强制法》2《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综合执法队内设的执法监督机构 | 1、重大执法决定调查(审查)终结报告及处理意见;2、重大执法决定书草拟稿;3、重大执法决定相关法律依据和证据资料;4、经听证或评估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评估报告;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 1、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2、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有无执法证件;3、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5、是否符合法定程序;6、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是否完备、规范;7、有无“以罚代刑”情形;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10个工作日;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