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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19-00111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主 题  词 :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18日
标       题 :《运城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运城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来源: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发表时间:2019-07-18

一、起草背景

2019年5月份,根据《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32号)文件要求,住建局认真学习领会,有针对性地起草了《运城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方案中,使方案既符合省委要求,又切合运城实际、体现运城特色。

二、总体架构

总体上看,《实施方案》紧扣《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围绕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大板块4个部分18条具体措施。在3大板块中,总体要求高举旗帜、坚定目标,主要任务着力改革、细化举措,保障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4个部分和18条具体措施、优化精简、统分结合,紧紧围绕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四个方面展开,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为抓手,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和业务协同平台,着力通过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确保按期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着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推动运城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三、改革任务

一是统一审批流程。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审批阶段不清晰、审批流程不系统、审批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的具体举措。内容包括十个方面内容:1.精简审批环节。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调整审批时序方式精简审批环节。2.规范审批事项。结合地方法规明确的审批事项,制定县级审批事项清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3.划分审批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4.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我市确定了四类工程建设项目,分别为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一般性工业项目类,明确了四个类别的审批流程。5.推进施工图审查改革。深入推进施工图“多审合一”和数字化审查,进一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6.实行联合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市行政审批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市行政审批管理部门通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7.扩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清单及管理办法,将文物调查勘探等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8.完善区域评估制度。深化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含水土保持方案)、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区城评估。9.拓展告知承诺制。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审批事项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部分前置条件中的建设资金落实、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10.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滞纳金、罚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流程不统一、信息数据无法共享等问题提出的具体举措,内容包括:11.建设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系统主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一网申报、在线并联审批等十项功能,对上与国家、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平行与市直各有关单位审批信息系统对接,覆盖市、县(市、区)两级,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主要针对项目实施统筹不足、信息共享不够、服务不集中等问题提出的具体举措,内容包括四个方面:12.“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以城市发展战略为指导
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空间控制线,建立健全项目前期策划生成机制,实现“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13.“一个窗ロ”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整合各单位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审批、咨询和代办等业务,实现“一个窗口”集成服务。14.“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四个审批阶段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公开“一图通办”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要求,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完成本阶段各项审批。15.“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进一步完善市、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各阶段配套制度,包括牵头部门负责制、审批协调机制、跟踪督办制度等。

四是统一监管方式。主要针对监管不到位、信用缺失、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的具体举措,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定期巡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17.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红黑名单制度。18.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全面梳理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中介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主要分为四个方面: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加强业务培训和上下联动。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政策解读和辅导,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全面落实。3.严格督促落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进行专项考核。4.突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與论环境。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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