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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18-00218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运政办发〔2018〕50号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主 题  词 :旅游、服务业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面向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实施运城旅游年票惠民活动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面向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实施运城旅游年票惠民活动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表时间:2018-09-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行黄河金三角旅游合作,实现三省“一证游”。经过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市政府决定面向山西、陕西、河南三省居民发售“运城旅游年票”,以此拉动全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城旅游年票”的定义、发售范围、管理办法

(一)发售“运城旅游年票”是一项惠民活动。通过将运城市境内主要景区(点)整合到 “运城旅游年票”(身份证)有价电子票上,购买有效期内,居民持本人身份证可以全年不限次数到有关景区免费游览。

(二)“运城旅游年票”价格128元,有效期一年,从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面向山西、陕西、河南三省所辖市(县、区)、开发区的常住居民发售,包括在当地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当地工作的外地人员。通过“运城旅游年票”微信公众号、官网(网址:http://www.yclynp.com/)及授权的代售服务中心均可办理。

(三)“运城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对“运城旅游年票”参加景区、系统平台、景区设备维护、宣传、票款使用等具体事务进行管理。

(四)“运城旅游年票”收费开具运城市财政局提供的统一收款收据,票款结账后存入指定账户,由“运城旅游年票”办公室统一管理。

票款原则上每季度返款一次,并将“运城旅游年票”办理情况、景区票款返还、平台、代售点劳务费支付等情况向相关单位通报。票款中,90元参照各景区门票面额、年收入、景区大小、宣传等因素按比例返还给参加此项惠民活动的景区(点),用于景区(点)的建设和维护,18元用于“运城旅游年票”代售网点的销售提成,14元用于“运城旅游年票”惠民活动的广告宣传、活动策划等费用,6元用于运营平台的日常费用。

二、参加运城旅游年票惠民活动的景区(点)

参加本次旅游年票发售活动的景区共24处,包括:关帝庙及关帝祖庙、李家大院、普救寺、鹳雀楼、五老峰、黄河大铁牛、永乐宫、神潭大峡谷、雪花山、大禹渡景区、圣天湖、司马光祠、堆云洞、历山舜王坪景区(含舜王坪、猕猴塬、皇姑幔)、望仙景区、后土祠、舜帝陵、九龙山、关帝影视城、池神庙、死海(七折)。

三、工作职责

(一)“运城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职责。“运城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电话:0359-2223285)设在市旅发委,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运城旅游年票”惠民活动,制定和修改“运城旅游年票”具体实施办法、“运城旅游年票”发行办法及其使用说明,具体操作“运城旅游年票”发行及相关问题的解释等工作。

(二)“运城旅游年票”参与景区(点)职责。各景区(点)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制定完善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大力整治景区(点)环境卫生,杜绝脏、乱、差现象,为游客创造清洁优美的游览环境等工作,并公示咨询投诉电话。

(三)“运城旅游年票”系统平台职责。在“运城旅游年票”办公室领导下工作,负责“运城旅游年票”系统平台日常维护;景区设备维护;配备专职客服,为购票市民答疑解惑;配合“运城旅游年票”办公室和年票景区做好年票的宣传推广;发展年票代售服务中心,并报“运城旅游年票” 办公室备案等工作。电话:0359-6311008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运城旅游年票”活动,既是一项惠民活动,又是“稳增长,扩内需”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把“运城旅游年票”推广宣传工作抓紧、抓好。

(二)广泛宣传。为了保证“运城旅游年票”发售效果,要在山西省、陕西省及河南省进行推广宣传。

1.宣传范围:山西省、陕西省及河南省所辖市(区、县)。

2.宣传内容:“运城旅游年票”的适用对象、包含景点、使用办法、使用期限、注意事项等。

3.宣传途径:

(1)电视宣传:在实施范围地市电视台以宣传片、飘字广告等形式进行不间断连续宣传。

(2)报纸宣传:在实施范围地市主要报纸(日报、晚报、广播电视报等)刊登景区及“运城旅游年票”的有关内容。

(3)设立固定宣传牌、印发宣传单:在实施范围地市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立固定“运城旅游年票”宣传牌。统一印发“运城旅游年票”宣传单,分别在其他省、市设临时咨询点散发宣传单。

(4)短信宣传: 在实施范围地市利用短信平台进行推广宣传。

(5)网络宣传:在当地知名度高的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推广宣传。

(6)代售服务中心:在实施范围地市设立代售服务中心进行年票发售、推广宣传,更好的服务于当地居民。

(三)规范运行。“运城旅游年票”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宣传、保障等各项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在办理所需各项手续、政策上提供相应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本区域的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景区参与此项活动。

“运城旅游年票”办公室要针对“运城旅游年票”的管理、实施(发售)、宣传、票款的返还、使用以及年票系统平台运行等细节工作,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规范有序正常运行。

(四)注重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着眼便民惠民,注重工作实效,真正使千家万户都能享受文化旅游休闲生活,促进我市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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