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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15-00104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运政发〔2015〕8号
主题分类 :文物 主 题  词 :文物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2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6-12

盐湖区人民政府,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东盐池与“古中国”的诞生关系密切,在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中曾经发挥了重大作用。盐池周边至今保存有许多与盐文化相关的、有价值的古代遗迹遗物,共同构成了祭祀、生产、管理、运销的盐文化延续脉络,是研究运城盬盐文化的重要实物载体。但在中心城市发展和改造过程中,盐池系列文物面临着损毁、拆除的危险;有些新发现的重要文物也需重点保护。因此,公布一批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较高的盐池系列不可移动文物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于我们贯彻文物法律法规,保护、管理和利用好我市盐池文物资源,促进文化强市建设和“古中国”旅游目的地打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公布的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是由运城市盐池文物保管所从1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三普”)新发现的文物单位中择优推荐,由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组织省、市文博、考古、盐业等方面专家、教授审查、遴选后确定的。要求盐湖区人民政府、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和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有关单位尽快组织划定并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竖立保护标志,建立科学记录档案,成立专门保护机构或确定专人管理;制定保护措施,编制保护规划,使盐池系列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形成在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保护的文物事业新格局。
  附件:运城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


附件
    运城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古墓葬(1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代

地  址

备注

1

1

东郭墓地

西周

盐湖区东郭镇东郭村西南隅

“三普”新发现

                          (二)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9处)

编号

分类号

名  称

时代

地  址

备注

2

1

河东书院藏书楼

明代

盐湖区大渠街道办事处后院内

县保单位

3

2

运城文庙敬一亭

(河东博物馆门楼)

明代

运城市红旗东街318号

“三普”新发现,原位于运城中学西校区内

4

3

刘家祠堂

明代

盐湖区天逸公园内

“三普”新发现,原位于盐湖区解放路89号

5

4

中山中学校址

清代

盐湖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府西街137号

县保单位

6

5

河东盐池掣置署

清代

盐湖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府西街84号

“三普”新发现

 

7

 

6

朱家大院

清代

运城市府东街曹家巷内

“三普”新发现

8

7

运城鼓楼

清代

盐湖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府东街鼓楼巷4号

“三普”新发现

9

8

盐商周氏大院

清代

盐湖区东城办府东街72号

“三普”新发现

10

9

景德馨盐号

清代、

民国

盐湖区东郭镇蚩尤村北200米

“三普”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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