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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870556/2018-00139 发文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运政办函〔2018〕4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主 题  词 :其他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9日
标       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力度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力度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表时间:2018-06-1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打造中西部精品钢基地、推动钢铁产业迈上中高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国家、省对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高度重视,6月5 日至 6 月 8 日国家发改委、国办督查室等部门联合组成抽查组,对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行专项抽查,抽查组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反映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在行业监管、日常工作等方面还存在漏洞和差距,需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严格落实。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专项抽查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更加扎实细致地做好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立即整改,确保“地条钢”彻底出清,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运城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卫再学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袁卫廷、市发改委主任潘志孝、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李旭生为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区)长、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改到位。各县(市、区)长、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对辖区内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市发改委牵头协调开展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市经信委牵头研究和组织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清理违规违法项目,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钢铁行业用地审批专项检查工作;市环保局负责钢铁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施工许可和钢材销售渠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市工商局负责钢铁行业注册登记专项检查工作;市质监局负责钢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市安监局负责钢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国网运城供电公司负责钢铁企业和中频炉铸造企业日常用电监控和分析工作。

二、切实加强行业监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领导小组要求和各自职责,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要与乡(镇)、村、企业签订责任书,逐级作出承诺,对涉钢企业(钢铁、铸造)再次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无死角“回头看”专项排查工作。市发改委要对涉钢企业的项目合规性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与批建不符的立即停产,并采取断电措施;市经信委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企业巡查和用电分析研判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市环保局要对涉钢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整治活动,切实整治“散乱污”问题,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拆的拆,提高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国网运城供电公司要建立涉钢企业用电台帐,每月掌握上报企业日常用电监测情况,并对用电异常的企业及时分析预警,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要对全市涉钢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产整顿;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要对全市涉钢企业的产品质量、注册进行全面排查,无证无照的一律关停。

三、准确理解政策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省出台的系列文件政策和会议精神,特别是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钢铁产能的规定,不存侥幸,不搞“变通”,不包庇、不隐瞒,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要认真汲取国家通报的江西等省典型案例教训,加强与国家钢铁协会、铸造协会等权威部门专家的联系,举办专题培训,吃透政策。一是明确重点领域:打政策“擦边球”、变相新增产能的企业;现有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的;现有铁合金企业生产炼钢生铁、钢坯的;不符合产业政策应予淘汰的落后设备;冲天炉的企业;涉钢企业违法违规的其他情形。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对“地条钢”界定“疑似就是”的标准,发现中频炉配套连铸设备的现象,要立即关停并拆除设备设施。三是对现有使用中频炉生产法兰盘的企业要立即关停。 

四、针对问题立行立改

对抽查组现场反馈的企业问题,有关县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一是稷山县铭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问题,在企业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办理之前不允许生产线材产品,稷山县政府负责,市、县质监部门配合落实。二是稷山县亚西线材厂冷床和加热炉等设施未进行彻底拆除、仍具有快速安装和恢复非法加工螺纹钢条件问题,要求稷山县政府立即彻底拆除废毁现有设施,使其完全不具备生产能力,并对拆除现场和过程保存相关留存资料。三是绛县顺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冶炼能力明显大于备案产能及正在建设铸机1台(疑似三流方坯连铸机)问题,要求立即聘请行业有权威和影响力的高级专家重新论证可研,重新办理立项、环评等各种手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该拆除的拆除,该销毁的销毁,绝对不能形成生产“地条钢”的条件。

五、把好项目关口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要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本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核准、备案涉及钢铁产能项目时,严格产业政策要求,确保执行产能置换等相关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必须依法依规完成环评、安评、能评以及开工许可等手续。将钢铁、铁合金、铸造及机械等行业中所有新建和技改项目作为重点,对涉及钢铁产能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新增产能、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件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督查核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完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长效机制,对本辖区所有涉钢企业都要建立“两本台账,两项机制”,即建立企业月度用电台帐和月度生产销售台账,建立用电、生产、销售各项指标的分析研判机制,重点企业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机制。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抽调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等单位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市涉钢企业进行督查、巡查、抽查。同时,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已有举报平台的公开和宣传力度,完善落实举报响应机制,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确保接到举报立即核查、核查属实严肃处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保持对打击“地条钢”的零容忍态度,确保“地条钢”彻底出清。

 

附件:运城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整改领导小组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运城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整改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抽查组反馈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立即整改,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运城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卫再学 副市长

副组长:袁卫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志孝 市发改委主任

              李旭生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成  员:王建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景锋 市环保局局长

             陈汪利 市住建局局长

            毕建民 市工商局局长

            李国平 市质监局局长

            朱武生 市安监局局长

            张军六 国网运城供电公司总经理 

            张宏志 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  哲 盐湖区区长

            孙中全 永济市市长

            赵建喜 河津市市长

           李  明 临猗县县长

          李永辉 万荣县县长

          吴  宣 稷山县县长

          解  芳 新绛县县长

          黄亚平 闻喜县县长

          薛玉马 绛县县长

         麻军泽 垣曲县县长

         樊双全 夏县县长

         李  旸 平陆县县长

         张建军 芮城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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