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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审计局出台《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
来源:芮城县审计局 发表时间:2020-04-07 09:4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审计机关“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加强自身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培育“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审计骨干引领作用,着力培养年轻审计人员审计实务能力,近日芮城县审计局出台了《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由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审计业务干部受聘担任实务导师,对从事审计业务工作时间较短的人员进行为期两年的审计实务指导与培养。

  该局的审计实务导师制明确了导师和指导对象的选任程序,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指导期内,每年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任职、晋升的依据,对指导效果明显的导师授予优秀导师称号。通过“一对一”的培养方式,采取“传帮带”促进年轻审计人员更好更快的提升审计业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审计实务导师的指导,培养熟悉审计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审计技术方法、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沟通协调能力的审计干部,切实推进审计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