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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信访仲裁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0-01-30 20:47

  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山西省人民政府、运城市人民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同时本着便民、利民、爱民、为民的服务理念,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信访仲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因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二、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如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正常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或中止审理。从2020年2月3日起,可以联系案件承办仲裁人员,或者拨打0359-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查询。

     三、如有纠纷需要申请调解或仲裁的,建议优先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反映情况。符合立案条件的,我们将及时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依规做出解释。

     四、如在疫情期必须至现场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业务,或根据开庭通知要求必须到庭参加仲裁活动的,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们进行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五、对已经审理的案件,相关的调解、裁决等法律文书进行延期送达,具体送达时间以通知或者邮寄送达时间为准,当事人可电话咨询案件承办仲裁人员。

     特此公告。

     信访联系电话:0359-2226688

  邮箱:ycldjzck@163.com

     仲裁联系电话:0359-2223960

     邮箱:ycldrszcy@163.com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南路1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