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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次区域合作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运城市促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 发表时间:2019-08-21 15:13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按照“把推进次区域合作作为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突破口,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创新体制机制,推进若干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经济联系比较紧密的市际交界地区融合发展”的要求,根据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市级联席会议秘书处印发的《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2018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部门任务分工意见》,我市牵头编制了《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次区域合作实施意见》。

二、次区域合作的重点领域

1.推进韩城—河津—万荣融合发展。

2.推进灵宝—潼关—芮城协同发展。

3.推进侯马—新绛—曲沃一体化发展。

三、次区域合作的目标

到2020年,节点县(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有力推动,产业协作联盟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初见成效,公共服务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快,重点领域跨区域合作的联动发展机制基本建立,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先行先试启动实施,初步形成有益的合作经验。

到2025年,节点县(市)协同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重点合作区域特色共振、优势彰显,开放合作、协同互动的良性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无缝连接、产业体系跨区域分工合理、公共服务一体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联合治理成效明显,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一是合力对接落实国家战略。包括合力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协同参与关中平原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分工合作,促进乡村振兴联动,优先安排改革创新试点。

二是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包括共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共构产业创新体系,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共建全域旅游目的地,共同打造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三是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包括加快推进交通同网,共同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加速实现区域信息共享。

四是共建绿色金三角。包括共同推进黄土高原生态建设,提高污染协同防治水平,实现环境质量一体化监测。

五是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包括合力发展教育事业,共建健康金三角,健全区域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共建平安金三角。

六是逐步推进市场同体。包括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共同培育市场主体,探索完善要素流动市场化机制。

五、如何保障《实施意见》的落实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各节点县(市)人民政府是次区域合作的实施主体,在四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节点,抓好政策对接落实,抓紧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二是加强协调推进。四市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各项支持政策,梳理和研究出台本领域规范性区域合作文件,支持节点县(市)合作发展。鼓励节点县(市)开展“重点区域合作+”,深化同周边其他县(市)合作,扩大合作区域范围。

三是强化协调指导。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市级联席会议秘书处会同四市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节点县(市)合作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研究建立次区域合作的议题库、项目库和政策库,及时研究新情况,推动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适时总结经验、推广示范成果。

运城市促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

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心

2019年8月21日

 关于印发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次区域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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