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百日执法检查”督察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6-24 09:43
各县(市、区)能源局:
为认真做好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好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运城市能源局百日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开展能源系统企业安全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察时间
2019年6月24日-28日
二、督察内容
根据《运城市能源局百日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对全市能源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三、督察分组名单
第一督察组:负责检查河津、稷山、平陆
组 长:张 晓
成 员:尚晓哲 王 克 专 家
第二督察组:负责检查芮城、永济
组 长:谢荣邦
成 员:庞祖博 荆 磊 刘 恩 专 家
第三督察组:负责检查绛县、垣曲
组 长:张春民
成 员:卫旭鹏 卫敬轩 专 家
第四督察组:负责检查盐湖、临猗、万荣
组 长:郑文胜
成 员:李 葳 郭丽娜 郭跃峰 专 家
第五督察组:负责检查夏县、闻喜、新绛
组 长:韩敏贞
成 员:杨 洋 景盟杰 专 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能源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对于检查出的事故,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
对整改不力,不配合检查的单位和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整顿,吊销执照等手段,严厉查处,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联 系 人:卫敬轩
联系电话:6306378
电子邮箱:ycsnyjspk@163.com
运城市能源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