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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9-21 17:19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有关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办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根据省厅《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交安监发〔201763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18年“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行业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是交通运输行业最繁忙的时期,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今年又恰逢“两会”,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这一时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负专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一岗双责”,有关部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船的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的检查。要完善警示标志、标线标识、防撞墙等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现有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情况,制定工作措施和进度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加强事故多发路段的实时监控,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新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针对冰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输安全专项检查。加强营运客车安全性能的检查,客车必须上检测线检验合格方可投入运营,杜绝带病运行。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落实旅客乘车安全告知制度,出站车辆检查制度,决不允许超员车辆出站。加强长途客车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加强对危货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从业人员资质的安全检查。要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两客一危”车辆100%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落实监管责任,形成有效的监管模式,切实发挥GPS卫星定位系统的动态监控(管)作用。

三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客运场站、码头等场所防火、应急处置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合格、消防通道不畅通、疏散标识不规范、应急出口堵塞封闭和消防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迅速解决。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控,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各客运场站、码头配备的安检仪,要随时处于工作状态,认真检测。未配备安检仪或仪器发生故障,要有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开包检查,坚决杜绝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上船。

四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行车安全。要做好恶劣天气、乘客高峰时段的运力调配,加强对客流的预测工作,根据客流的变化,及时调整班次和班期,合理组织调配运力,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运行。

 五是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冬季实施封航的渡口,坚决不允许违规渡运。不封航的渡口,要严格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加大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超员、超载运行,确保渡运安全。有船单位,要加强船舶的维护检修,加强冬季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冬季及雾天操船规程,加强船舶航行了望,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

 三、提前准备,做好防范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道路运输、水运、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及时掌握恶劣天气发展动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备用运输力量、救援装备的管理,组织开展应急演习演练,落实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做好员工防寒防冻等劳动保护工作。道路运输企业要充分发挥 GPS监控中心的作用,加强对在途车辆及各客运站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如因气象条件恶劣影响行驶安全,应及时停驶。各有船单位要加强对在航船舶的安全指导,关注提醒在大风浪和雾中航行船舶的安全,严格落实恶劣气象条件下的操船规程。出租、公交等城市交通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影响情况,严格执行特殊天气作业标准,做好车辆运行调整,强化运输调度指挥,加强对车辆的调度引导,确保运输安全

 四、加强检查督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对属于各自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要进行严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个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岗位全面细致进行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市、县两级领导要按照各自分工,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本行业领域的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企业进行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不得迟报、瞒报。加强对值班工作的检查,杜绝脱岗、漏岗、睡岗和酒后上岗值班等现象。重特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20分钟内要向市局值班室电话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发生涉及我市的重要社会舆情,要及时向市局报告。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科学高效妥善处置。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于1月5日前报市局安监处。

联 系 人: 杨谊凯

联系电话: 0359-2050099

电子邮箱: ycjtjajc@163.com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