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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9-18 17:35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运城市公共自行车公司,局有关下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市民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8〕3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绿色出行的决策部署,以“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为主题,组织开展多样化、公众化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提升公交服务、成果共享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推动绿色出行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提高公众绿色出行意识。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倡导社会公众尤其是政府及公共机构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优先选择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因地制宜将公共交通出行优先纳入工会会员普惠制服务,组织开展乘坐公交车、绿色骑行和健步走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绿色出行活动氛围。

(二)集中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9月17日至23日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要结合实际通过启动仪式、发布会、公众体验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动员。活动期间,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带头绿色出行。对市民采取公共交通开放体验、开通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及移动支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示范运营、集中宣传展览、公众咨询及建言献策等方式,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引导社会各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三)开展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活动。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公交车和出租车礼让行人、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整治、公共自行车秩序维护等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引导乘客有序乘车、文明让座、绿色出行等。

(四)开展城市无障碍出行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要求,号召社会各界共同关注老年人、残疾人无障碍出行,鼓励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

(五)广泛开展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活动。组织开展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对公共交通行业的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最美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展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示行业风采,努力营造倡导绿色出行、尊重公交司乘人员的良好氛围。围绕推进绿色出行和行业发展,推选出一批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班组,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通报表扬。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发展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紧扣活动主题,强化部门联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传播载体,开展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单位要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山西交通报》等媒体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绿色出行活动的相关情况。

(三)做好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推进业务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电子版发至ycsjtjzhysk163.com。电话:0359-2052617。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