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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8-28 10:00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

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补 充 通 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各下属事业单位:

2018年8月14日,市局安委办下发《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运交安委办〔2018〕27号),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8月22日,市政府安委会下发《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运安发〔2018〕5号),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确保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29起,死亡38人。事故暴露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力度不够。在大排查大整治中,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的情况,行政执法和事故处理存在“失之以轻、失之以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组织协调,亲自安排督导,亲自带队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并做到“四个必须”: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部署,严密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和市局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并传达到企业,动员部署,确保贯彻落实。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四个清单”管理: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及时了解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27日前上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10月17日前上报大检查总结。

联 系 人:张闻娇

联系电话:2050099

电子邮箱:ycjtjajc@163.com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