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交通运输局专栏>通知公告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6-04 16:08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相关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运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运城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运安办发〔2018〕16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晋交安监发〔2018〕145号)要求,特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广泛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等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多种宣传教育途径和手段,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组长。

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全监督处)具体负责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负责市局组织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对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交通运输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辖区内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部署与督查指导。

局有关下属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安排部署与督查指导。

四、主要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各交通运输企业同时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当地政府活动安排,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下列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

二是组织集中宣讲。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家深入基层和企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以及市局安委会的工作要求,《意见》《规定》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为主要内容,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宣讲。

三是开展主题宣讲。“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各重点领域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政策规定、安全标准规程、安全管理要求等,切实推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市政府安委办将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组织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危险作业、应急处置和避险、消防器材使用、自救互救等技能演示,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点要做到“四有”,即有宣传展板、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同时要组织和指导本单位本部门、本辖区监管企业开展好活动。

(三)开展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运城日报、运城电视台、运城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将开辟专栏专题,在运城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短片,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等形式集中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道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市局官方网站开通“安全生产大家谈”专题,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下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表一篇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话平安交通建设的文章,介绍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经验做法,进行广泛交流和互动。(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安监处)

    (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基层一线和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编印成事故警示教育材料,制作成系列警示教育展板,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要在本单位、本辖区行业监管企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醒企业职工警钟长鸣、深刻牢记血的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市运管处要加强对“两客一危”重点监管企业的警示教育,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五)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专业力量精心创作并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片、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科普影视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报送至市局安委办,市局安委办将择优报送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厅安委办,经上述部门选取后推广展示,持续传播,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今年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各类型应急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集中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技能比赛等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检验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七)开展万人大培训活动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提高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增强安全生产基层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总体要求,结合《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运政发〔2018〕11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交安监发〔2018〕1号)《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运交安监发〔2018〕5号)文件精神,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做到“三个培训一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培训一遍,重点以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掌握执法检查程序方法等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单兵”执法技能和素质;各行业监管单位要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一遍,重点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规定和建立并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以及隐患排查等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对所属从业人员培训一遍,重点以安全基本常识、岗位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技能、特种作业要求等为主要内容,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

一是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突出重点,精心谋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局将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要内容,在单位和各企业中积极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知识竞赛,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广泛开展。通过安全法律知识竞赛这一形式,有效促进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自觉遵法守法进行生产经营。市运管处、客运处、公交公司要开展交通运输车辆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和张贴安全车贴等活动,道路处、海事局、质监站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题活动。

二是要全面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先行先试,优化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条件,逐步推动建设一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文化体验馆等安全文化设施,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进一步发挥安全文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三是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总结、交流、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平安交通”引领下安全生产工作新路径。

(九)配合开展“三晋安全行”活动

由省政府安委办牵头,邀请有关部门、主流媒体记者和专家组成采访团,发挥采访团、宣传队、督导组“三位一体”的作用,深入基层和企业,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意见》《规定》情况和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政府1号文件)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积极配合,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弘扬先进,鞭笞落后。

(十)开展“我上一堂安全课”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辖区各交通运输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要为员工上一堂安全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针对夏季气候特点,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识灾、防灾、救灾,以及自救互救能力。

 (十一)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共建共享”活动,围绕建立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提升安全发展保障水平,动员全系统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通过网络评论宣传城市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鼓励全社会为城市安全发展出谋划策,并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或在微博、微信上对优秀内容予以展示,努力营造安全城市人人参建、人人共享的良好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安

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好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贯彻落实《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分工,主要负责人至少参加一项“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管负责人至少参加两项“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领导带头,促进全员参与。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为贯彻落实《意见》《规定》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以及各级各部门2018年安全工作文件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巡查、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等重点工作大造声势,及时发现推广各单位在重点工作实施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各部门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要结合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培育推广一批“七进”活动先进典型;要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信等推送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各地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要在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被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活动期间,市局将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25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5月28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考核评分表、应急演练相关资料(内容包括应急演练实施方案、评估、总结以及影像资料)。

请联络员于每周四10时前报送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电子文本、影像资料),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活动期间报送的视频格式为: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报送的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市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市局安委办将适时通报“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宣传各单位、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

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传达至辖区监管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联 系 人:杨谊凯  魏壮壮

联系电话:2050099

电子邮箱:ycjtja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