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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18-04-26 15:51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市的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管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室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县(市、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定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性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省际、市际合作和交流。

(十一)承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在编人数32人,退休人员23人。内设科室18个,行政科室即办公室、人事科、党办、监察室、财务科、综合运输科、计划统计科、政策法规科、工程技术科、行政审批科;事业科室即战备办、道路处、海事局(航运管理局)、审计处、安监处(应急办)、信息网络中心、节能减排中心、质监站。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17年增减情况

2018年收入389.01万元,2017年收入425.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退休人员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2018年支出389.01万元,2017年支出425.71万元。与2017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退休人员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5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增加的原因主要提取福利费增加。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保障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退休干部用车1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共2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760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交通局单位信息公开表(经费拨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