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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稷山县儿童发展报告分析
发表时间:2018-10-24 10:00

2017年,是稷山县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阶段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规划》关于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和法律保护四大领域既定目标,强化措施抓落实,不断优化社会环境,全县儿童事业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

一、稷山县儿童事业发展现状:

(一)经济稳速发展,为儿童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17年,全县按年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2756元,比上年增长9.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8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1%、6.4%和6.5%。全年财政支出149976.00 万元,比上年增长1.9%。

(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其中,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69‰和8.53‰;卡介、脊灰、百白破、含麻疹成份、乙肝、甲肝、乙脑和流脑疫苗的接种率分别为100%、98.36%、99%、98.70%、100%、98.74%、98.76%、99.22%; 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为80.74%;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管理率0.98%。

(三)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助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方面,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得城乡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2017年全年教育经费总投入42939万元,增长4.3%;另一方面,学前教育基本普及,适龄儿童能够平等接受教育。2017年全县城市公办幼儿园5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06所;小学五年巩固率达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8.78%,呈逐年上升趋势;残疾儿童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数82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5.12%。

(四)不断健全救助机制,加强对弱势儿童的保护和关爱。2017年,全县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20个,残疾儿童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44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30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达68%。

(五)不断改善生存环境,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成长、发展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2017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57.5%,较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95%,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35%,较上年提高29.59个百分点;家长学校数117所,家长学校培训人次达3.25万次;儿童图书出版物2653册;儿童读物出版种类1311种;少儿电视动画片节目播出时间累计为117小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2.4%,较上年降低了7.3个百分点。

二、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儿科专业人才缺乏,硬件设备有待完善。近年来,有关部门针对妇幼健康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产儿科专业人才进不来,留不住和基层硬件设备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导致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足,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分娩业务严重萎缩,针对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的保健管理服务需进一步加强。

(二)孤残儿童福利和康复服务机构的建立需进一步加大力度,2017年全县尚未建立儿童福利机构,仅有1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三、促进儿童发展的建议

(一)强化专业队伍,提高基层产儿科救治服务能力。着力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抓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实基层专业队伍,不断加强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加强硬件设备的完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妇幼健康的需求。

(二) 孤残儿童救助体系有待完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同时,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和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