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龄认定
发表时间:2014-03-27 00:00
1.事项名称:工龄认定
承办科室:劳动关系科
办事依据:国家、省有关工龄认定文件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1.个人申请(需签名、按手印);2.单位报告(现工作单位盖章,说明需认定何时段工龄及文件依据);3.身份证复印件;4.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复印件;5.临时工期间的工资表等复印件;6.本人档案;7.人社部门根据审查情况认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8.教师、知青、退役军人、落实政策等人员工龄认定按有关政策提供资料。所有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咨询电话:0359-222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