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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申报缴费
发表时间:2018-11-26 09:24

  受理范围:城镇各类企业。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申报登记科)──受理材料──审核材料──科长审核──稽核科复核──分管主任审批──打印收款单(业务大厅)──基金回款(财务科)──个人账户记账(财务科)──公布对账单(业务大厅)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次性告知材料:

  1、填报《企业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工资呈报表》;

  2、填报《企业基本保险缴费申报表》;

  3、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情况统计年报表》;

  4、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的,填报《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花名册》;

  5、核定电子报盘数据。

  主办科室: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申报登记科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北37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5层

  咨询电话:0359-6380183  0359-6381612

  协办科室: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审计稽核科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北37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3层

  咨询电话:0359-6381611

  协办科室: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北37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层

  咨询电话:0359-6381603

  协办科室: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科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北37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层

  咨询电话:0359-638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