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发表时间:2014-10-23 00:00
受理范围: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项目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办理程序: 报送材料──受理审核──科长复核──分管主任审批──窗口办结──银行缴费──财务窗口开票──填写缴费记录
办理事限:随到随办
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次性告知材料:
1、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①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1寸免冠照片三张。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①社区出具从事灵活就业证明;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1寸免冠照片三张。
3、接续养老保险关系: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1寸免冠照片三张;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承办科室:运城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业务大厅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北37号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层
咨询电话:0359-638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