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长者模式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专题>市人社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社会保险
事项名称:各县(市、区)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情况备案
发表时间:2014-10-23 00:00

  受理范围:各县(市、区)失业人员和转移代发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情况。

  项目依据:《运城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运政发〔2012〕176号)。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县(市、区)经办机构)──审核、备案、汇总(管理科)──科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批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一次性告知材料:

  1、县(市、区)经办机构申请报告一式3份;

  2、参保及缴费情况。

  承办科室: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科

  办公地点:中银大道北19号市人社局北楼1层124房间

  咨询电话:0359—222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