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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心城区7日机动车开始限行
来源:运城日报 发表时间:2018-12-06 09:19

从市交警支队获悉,运城市中心城区本月7日机动车开始限行。本次限行时间为12月7日0时至2019年1月20日24时,每天限行2个车辆尾号。

限行区域为涑水街(不含)以南,圣惠路(不含)以东,滨湖大道(不含)以北,安邑(不含)西路,安邑路(不含)以西。根据限行规定,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含临牌)在限行区域每天限行2个车辆尾数,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星期六、星期日不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据了解,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限行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特别加强对进入中心城区的大货车、冒黑烟车、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管控,加大查处力度。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施工车确需在中心城区通行的,应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报告,到盐湖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通行。但是,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矿山抢险车、城管执法车;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及殡葬专用车、纯电动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等特殊车辆不限行。

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每4个小时记录查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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