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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机构 : 市发改委农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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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主 题  词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23日
标       题 :关于转发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转发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农经科 发表时间:2024-04-23

  运发改投资发〔2024〕67号

 

平陆县发展改革局:

  省发展改革委以晋发改投资发〔2024〕74号文件下达了山西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其中下达你县杜马乡以工代赈“黄河谣”民俗文化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746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

  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积极吸纳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

  二、项目实施

  (一)坚守初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会议部署,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 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山西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 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以工代赈政策初心落地落实。

  (二)落实责任。要按照“先有群众、后又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要求,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抓紧编制群众务工组织方案,根据可研报告细化实化务工岗位、数量及务工时间、务工报酬、岗前培训等内容,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抓紧完善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立即开工建设。

  (三)规范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它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项目单位要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监管

  (一)直接监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二)就近监管。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认真部署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三)强化调度。此项目已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项目开工后,请于每月10日前将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督导推进。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组织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公告公示、规划提升等。若项目执行不力,省市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并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约谈、暂停下年度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申报资格等方式予以惩戒。

  四、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是: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投资的比例高于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要加强对绩效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其他要求

  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积极组织动员农村劳动力、城乡低收入人口和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农村脱贫人口、因灾需救助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群体务工就业。我委将适时对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村民自建方式,由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项目业主单位,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劳务合作社、施工队,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为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重点工程配套实施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好与配套的重点工程相互衔接、发挥综合投资效益和赈济效果,激励带动重点工程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就业。

  与此同时,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紧密衔接,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平陆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pdf

  附件2:平陆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pdf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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