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运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2017年整改方案》)、《运城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草案)》(简称《回头看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及整改调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19年12月24日,验收组对15和17整改任务(任务来源《2017年整改方案》、《回头看整改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整改任务一:对重型柴油车路查路检、联合执法力度不够问题(市整改问题15)
整改目标: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将未年审、车辆老化、综合检测不合格、到期未注销的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出营运市场。
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乡(镇)政府责任,采取有效手段治理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问题。
(一)交通运输行业监管精准施策。一是加大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局“提醒卡”工作要求,共印制4万多份含有有效密闭运输、正规用油、遵守重污染天气预警规定等内容的“提醒卡”,发放运输企业,对监管的营运车辆同一位置张贴,随车携带,时刻提醒司机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和规定。二是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诚信考核。对不执行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的交通运输企业纳入诚信考核,被处罚三次的企业当年不得增加和更新车辆。
(二)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联合监管路检路查执法模式。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的牵头工作任务,协同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建立健全交通、环保、交警联合管控组织机构,在辖区设立固定联合执法检查点,24小时全天候进行路检路查,全面落实管控通告。全市共设立36处固定联合执法检查点,投入执法人员近500余人,特别是中心城区周边设立9处固定联合执法检查点,162名执法人员参与柴油货车管控,成立3个督查队,每天不定时巡查,城内交警岗和摩巡队配合协查,城区内基本实现了未经许可的柴油货车清零。
(三)完成机动车检测/维护(I/M)制度建设工作。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局统一安排部署要求,通过广泛动员、自主申报、验收公示、纳入监管四步骤,完成对省运管局验收认定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的建设工作。全市20家(M站)全部完成标示悬挂、制度上墙、档案室建立、设备到位、工作人员培训以及与省第三方平台数据对接等工作,(I站)已经与(M站)平台实现信息共享,12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在《运城日报》上对全市20家(M站)基本情况予以公告,12月30日(I/M)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动。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维修职责进一步落实落细的工作要求,将辖区内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站(M站)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放到辖区每一个联合执法检查点上;同时,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市生态环境部门在(I站)醒目位置公示20家(M站)基本情况。
老旧和高能耗、高排放营运车辆年度淘汰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围绕市交通运输局年初下达的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均完成淘汰任务,全市共淘汰未年审、车辆老化、综合检测不合格、到期未注销的柴油货车1416辆,超额完成年度1057辆的淘汰任务。
整改任务二:一些工业企业周边道路“五堆”引起的扬尘问题比较突出,道路扬尘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市整改问题17)
整改目标:通过有效治理,实现道路整洁,道路周边无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问题,有效防治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
完成情况: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综合施策,通过强化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管控、路域环境整治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一)进一步强化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依托现有源头治超工作平台,实现从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和治理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双治理,落实“三严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作含有“三严禁”、“五不准”及监督电话内容的警示牌,在货运源头企业醒目位置悬挂,制作悬挂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同时督促企业规范进出口冲洗设施运行,河津116家冲洗设施正常运行(8家特种行业采取擦洗和气冲),夏县督促企业在出场(厂)行车道内构筑1—2股冲洗装置,专人管理,空车实车冲洗干净方能出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严禁货运源头企业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含燃气)运输。6至7月全市开展源头治超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治理交叉检查工作;10月组织源头治超执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11月至12月,按照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安排,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全年,13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共制作悬挂宣传标语900余幅,出动巡查人员3438人次,登记货运源头车辆62431辆,责令整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16起,罚款437000元。13县(市、区)散装物料运输源头监管成效明显。
(二)深化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部分县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划归乡镇政府或其他职能部门管理。
正确把握好舆论导向,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通过设立宣传服务台、乡村宣传栏、深入县乡道路沿线村镇、工地散发宣传单、利用微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倡导保护路域环境人人有责。活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执法流动宣传车500余辆次,印发路政宣传单30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800余人次,悬挂条幅、刷写标语320余条,清洗路政宣传碑82块,清理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200余处,利用业务大厅、局内LED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标语600余条次,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播放“规范执法,护路卫民”专题信息180余条,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
强化道路硬化和路面保洁。以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和道路通行能力为目标,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了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畅返不畅”路段整治,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和养护提质改造工程等农村公路新改建2400公里。河津对通村路状况差的35个建制村的村通路进行了整修,硬化道路32.774公里。按照“严、精、细”的管理要求,开展道路巡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路面控尘要求,推广使用机械化清扫车。对于巡查发现的保洁不到位、边沟不顺畅、路面坑槽、水毁、设施等情况,及时处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重点对乡村道路、工业企业周边的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强化整治,万荣清扫路面2600公里,整理路肩、边坡90000㎡,处理乡村道路路拱300余处,水毁42处,清理乱堆乱放3200方;夏县拆除乱搭乱建37处,清理乱堆乱放24处;河津督促市区周边69家企业签订三方协议,配备21台冲洗设备,确定42名冲洗人员,对企业周边道路进行冲洗保洁;稷山整修路肩边沟38.951公里、清理垃圾963余方,绿化草坪550.11㎡;盐湖区督促当事人清理56处,执法人员清理36处;绛县道路补坑6397㎡,整修路肩草103公里,疏通边沟62公里。全市共发现、查处路政案件193起,办理路赔案件50件,路政(路赔)案件发现率、查处率、结案率均超过98%,损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赔偿率达到100%。
(三)加强道路施工污染防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能够结合道路施工实际,严格施工污染防治要求,督促、检查进出工地运输车辆有效苫盖密闭运输,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施工路段不间断洒水降尘,硬化路面进行冲洗,严禁施工单位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和废弃物等。万荣、绛县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治理方案和治理台账;平陆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间环保责任状。
(四)加强运输车辆抛洒扬尘稽查力度。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能够按照职责对运输车辆抛洒扬尘行为进行常态化稽查,并建立稽查台账,重点查处运输车辆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和抛洒污染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对在路查中发现的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污染运输车辆要求停止运输作业。秋冬季以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510辆,出动执法人员6040人次,检查车辆7710余辆,查处抛洒污染路面案件26起,共处罚金额26000元。
- 验收意见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听取汇报,审阅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报送的整改工作资料,整改销号验收组一致认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能以整改任务和整改目标为导向,精准施策,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达到整治效果,同意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整改的两项任务进行销号。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24日